其實新聞很早就有在報大巨蛋相關的弊案了,柯P上任後才真的讓大家都注意到。
2010/09/10
郝市府圖利財團罪證確鑿,立即糾彈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4447
監察院核定大巨蛋BOT合約議約結果,共有39項重大缺失違反促參法;其中的第36項(參會
後新聞稿附件一第16頁),糾正大巨蛋BOT合約19.2.2條放寬乙方因缺失未改善扣罰違約金
的「扣罰標準」,以及「調降計罰違約金(每日10萬元減為5萬元)」、「扣罰上限由千分
之三十降為千分之十」等,要求台北市政府應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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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提到的就是第36項缺失。
郝巿長任內把大巨蛋的扣罰標準由10萬減為5萬,上限由900萬減為300萬。
這還只是其中一項而已...
共有39項是由監察院提出的,但當時的台北巿政府不甩...而這是2010年的新聞了。
看有沒有鄉民能不能找到這份監察院提出的改善資料。
即然郝巿長很好心地提醒大家有這件事,我也順手幫他把資料PO給大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