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智坤:
『 郝龍斌要柯文哲「好好看一看合約內容」,那我們就不必在乎「清算前朝」的指控,
好好一起來看合約。
遠雄巨蛋兩度工程延宕,為什麼無法裁罰,關鍵在於郝市府接受遠雄的理由:挖到古蹟和
設計之都借場地,前一個理由是合約第18條「不可抗力之事由」所以不能罰遠雄,後者是
北市府的錯,所以不能罰遠雄。依照合約第19條規定,同一缺失要求改善兩次未改善,才
可以對遠雄裁罰。但是,郝市府對於工期延宕責任的認定採取「千錯萬錯就是遠雄沒錯」
的認定,柯市府現在根本沒有辦法對遠雄立即裁罰。退一萬步說,挖到古蹟應該要停工送
文資審查,也應變更設計,結果郝市府也沒這麼做。
如郝龍斌所說「好好看一看合約內容」,我就請大家好好看一看遠雄得標前後,合約有關
裁罰修訂的奧妙之處。第一份是遠雄未得標前,2003年12月30日馬英九市長任內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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