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KKWANG ()》之銘言:
: 台大副教授陳永昌:無人察覺柯文哲是「智障」
: http://tinyurl.com/oy2au2y
: 自由 2015-01-18 22:20
: 曾競選台北市長的台大國際企業學系副教授陳永昌今(18)晚公開痛批,
: 台北市長柯文哲先前接見愛爾蘭國會眾議員時,英文表達凸槌,
: 且連跳舞都不會,根本是「智障」、「公開丟臉」,
: 並痛罵台大醫院竟無人察覺此事、缺乏國際水準。
: 根據報導,陳永昌發新聞稿連連砲轟柯文哲近日表現,
: 說他接見愛爾蘭眾議員時,突然以台語問現場翻譯人員,
: 「接下來要說什麼」,根本連普通社交能力都不行,是「國際笑話」。
: 另外,對於柯文哲先前被拱跳舞,在台上出現摸頭、搖手等動作,
: 陳永昌也批柯文哲這是智障的外在行為表現,
: 甚至直言:「跳舞對智障者是相當困難的事。」
: 「大多數人無法想像台大醫師教授是智障,他在台大醫院當醫師30年,
: 台大醫院那麼多醫師受過各科基本教育,竟然沒觀察出柯文哲有智障,
: 表示台大醫院醫師水準還不是國際級。」
: 陳永昌呼籲,台大醫院應對柯文哲作智障的個案研究。
維基百科找到的
未付管理費 台大副教授判還宿舍 2010-9-28 自由時報
http://www.busong.org/thread-4169-1-1.html
〔記者劉志原、胡清暉/台北報導〕台灣大學指控國際企業系副教授陳永昌未付
每月4000 元宿舍及停車場管理費,訴請他返還「溫州街36戶學人宿舍」,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認為,宿舍管委會合法,未繳管理費屬實,
判應歸還宿舍及停車位,歸還前得每月付台大1萬4640元;此案可上訴。
記者嘗試聯絡陳永昌,但未取得聯繫。台大發言人廖咸浩強調尊重司法判決。
陳永昌主張,每月已付1萬2000元宿舍費,管委會又要他另付每月3000元管理費
及1000元停車場維護費,主張管委會並非合法成立,認為台大不實指控他占用宿舍,
訴請賠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
台大強調,陳永昌2002年起借用宿舍及停車位,2006年宿舍成立管委會,
經住戶大會訂出公約,住戶除宿舍費,應每月繳交管理費及維修費,
違者應返還宿舍,陳卻自2007年起未繳管理維修費,校方2次發函催告仍未繳,
已在2008年終止宿舍借用關係。陳永昌強調,一直都在付費,是台大拒收他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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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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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教授告發10法官 涉嫌枉法裁判 2011年12月13日15:05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11213/100746/
台大國際企業系教授陳永昌,今天上午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10名法官枉法裁判。
陳表示,台大違法要非宿舍所有權人的教授自組管委會,
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台灣大學溫州街36戶學人宿舍」的全體宿舍住戶,
並非是區分所有權人,無權成立「台灣大學溫州街36戶學人宿舍管理委員會」。
陳永昌不滿台大不依法管理宿舍,還收管理費每月1萬元,且違法要非教授自組管委會,
每戶再收3千元,因此拒繳管理費,遭台大提告返還宿舍,
但歷審法官都無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枉法裁判,因此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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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的話,批評人家總是很容易,
同樣的標準拿到自己身上就不見得適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