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蕃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我國只准許符合法規之牛雜碎產品進口
3.完整新聞內文:
【本報訊】有關本日自由時報「美國瘦肉精牛雜 馬政府將放行?」報導,本部鄭重澄清
如下:一、報載我國與加拿大簽署牛肉協議,開放加國30月齡以下帶骨牛肉與牛雜碎進口
,基於「不歧視原則」,連帶開放美國相同品項進口等語,與事實完全不符。
二、事實上,我國政府遵照民國99年修正之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禁止近十年內曾發生牛
海綿狀腦病國家的牛內臟進口。
三、對於不屬於內臟的牛雜碎部分,我國衛生福利部經邀集學者專家,經過嚴密評估,確
定不屬於內臟,且食用安全無虞後,已於99年允許部分美牛雜碎進口,如牛筋等;其他非
內臟之雜碎,如耳、唇等,經過專家風險評估後,始於103年允許進口,同時亦允許加拿
大相同品項進口,迄今並無疑議。
四、對於可允許進口之牛雜碎的萊克多巴胺殘留標準,比照國際組織對牛肉所訂之殘留標
準。迄今經三管五卡之嚴密管控,進口之產品安全無虞。
五、我國部會並未規劃修改「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中有關萊克多巴胺之殘留標準。
政府始終嚴格執行三管五卡措施,要求廠商需事先申請輸入許可證,且於邊境逐批查驗,
確保可輸入之不屬於內臟的雜碎產品,符合我國食品安全衛生標準,自99年允許進口迄今
,沒有任何問題。政府維護我民眾食用安全,對於允許進口之不屬於內臟的雜碎品項,會
經風險評估後進行檢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yam.com/greatnews/politics/20150118/20150118819739.html
5.備註:
牛碎肉 跟 牛肉
差別在那啊??
牛舌 牛耳
牛鞭 牛腳
牛眼 牛頭
牛尾
這些算牛碎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