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作勢舔女同事腳趾 男大生賠10萬元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1-19 14:49:02 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即時報導
陳姓男大生前年8月21日在某大學宿舍和女同事聊天,談到猛男秀中有猛男舔女客人腳趾
,陳一時興起作勢舔女同事的腳;他誤認對方縮回腳只是覺得癢,沒有馬上放手而遭女方
提告。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陳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兩萬元定讞。
女同事也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她主張陳姓男大生侵害她的人格權,求償100萬元;陳則
辯稱他就學中,沒有收入,對方求償的數額過高,他無力負擔。高院審酌雙方的職業、財
產、收入後,判陳給付被害人1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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