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410還權於民」行動聲明

作者: vega790205 (vega )   2015-01-19 17:38:23
其實這篇訴求還不算好 還有被國民黨扭曲的空間
以下是有問題的部分(我希望可以再補強修正)
1. 擴大全國性公民投票之適用範圍,包括對外締結的條約及協議
有關讓渡主權的條約及和平協議請設立40%或者更高投票率的門檻
2. 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之設置
這個必須優先處理,只有政府可以同意我要讓甚麼公投案通過
這機構不廢除其他都是假的
6. 廢除百分之五十投票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
其實這種公投必須要有門檻但是不能50%那麼高 約30%即可
二、修改選罷法
4. 廢除50%投票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
不妥 簡單多數決很容易被惡意罷免
我還是主張要有投票率門檻 一樣約30%
請島國的各位記住
公投審議委員會不廢掉 寧願不動改革也不要讓馬政府開方便大門
如果這不先廢掉,他一百趴會推動和平協議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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