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跨坐重機拍照 害車倒地非故意不起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119/544600
一名來台旅遊的麥姓香港籍女子(52歲)去年11月21日下午在石門水庫大壩停車場,看到
周姓男子停放的重機(HONDA NT650T,新車車價約40幾萬元、中古車約20萬元)相當帥
氣,便跨坐在重機上拍照,卻不小心造成該車倒地,右側車殼破損、右照後鏡折損、排氣
管變形等,經周姓車主提出毀損告訴後,因麥女並非故意,且毀損罪不處罰過失犯,桃園
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周男只能循民事向麥女請求賠償。(張沛森/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