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新聞
齊人之福不好享 2女爭寵連鞋都沒得穿
台語古諺:「某多沒床睏?」苗栗縣一名已當阿公級的男子,與正牌女友、初戀情人同住
一屋,大享齊人之福,上周末晚間,兩女酒後為了床笫情事翻臉,不知是誰連夜把鞋子丟
光光,害得全家老小一早要出門,才發現竟連拖鞋都沒得穿,門口停放的廂型車也被破壞
,鬧進派出所,林男感嘆:「戶長真不好當!」
警方調查,林男與住花蓮前妻育有5名子女,早已做阿公,平日雖靠打零工維生,收入不
穩定,但相當有女人緣。
「正宮」蘇姓女友(40歲)帶著2歲大兒子與林男同居1年多,日前林男在熱炒店「巧遇」
初戀情人陳姓女友(48歲),兩人舊情復燃,加上陳女生活困頓,便以分租房間為由,將
陳女安排同住透天厝。
蘇女後來發覺林陳兩人互動曖昧,但3人講好陳女住1樓,林男、蘇女與2歲大兒子住2樓,
林男兒媳住3樓。警方指出,兩女常為與林男共枕發生口角,周末夜3人一起吃飯喝酒,兩
女酒後為了「林男對誰較好?」發生爭執,雙方互不相讓,林男見調解不成,只好先去睡
。
隔天一早,林男起床打算帶兒子出門散步,才發現沒鞋可穿,全家人布鞋、球鞋、皮鞋連
拖鞋全部失蹤,門口廂型車雨刷被折凹,後方左、右兩邊輪胎也被刺破。林男懷疑是陳女
惡作劇報警處理,但事後卻不願追究。
警方指出,陳女否認偷鞋及破壞車子,供稱前晚喝醉,睡得很熟,沒聽到什麼聲響,還問
「會不會是小偷?」她說,去年和蘇男在快炒店重逢,林男以「有人分擔房租」,說服蘇
女同意她入住,但蘇女發現兩人關係後,之後就經常樓下吵到樓上,大家都不得安寧。(
吳傑沐/苗栗報導)
(吳傑沐/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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