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有台北運將被砍
那是朋友的哥哥,他今天收到起訴書
這時他才知道,原來把人左手掌肌腱
被砍斷,是普通傷害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提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只知道去年事情剛發生的時候,朋友
有說,兇手似乎後台很硬,但詳細是
怎麼樣,我也不是那麼清楚,但看到
起訴書實在是傻眼。
想請問一下有沒有法律專門的朋友可
以幫忙給個比較專業的答案,因為這
種事也不知道要找誰,所以只好先po
這邊,感謝各位。
以下是朋友的貼文,裡面也有起訴書可以看
https://www.facebook.com/ruby.ko.9/posts/10202182587605664
去年的新聞:
http://randomthoughts.club/youtube.php?video=Dv3Y1dyZ7EM
http://m.youtube.com/watch?v=Q88BNl5ISK0
http://m.ftv.com.tw/newscontent.aspx?sno=2014922S11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