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清泉崗機場爆發槍戰 開槍歹徒身亡

作者: ilikebrandy (我不愛白蘭地)   2015-01-19 23:17:38
※ 引述《souter (舒特)》之銘言:
: ※ 引述《onlytfgsu (貓頭鷹)》之銘言:
: : 歹徒奪槍成功並且開槍掃射之際
: : 這時要怎麼選擇應對方式?
: : 1.空手制服
: : 剛剛有鄉民提出距離越近 生存越大的法則
: : 但這需尚有格鬥機會的距離
: : 影片中該男子早跟旁人保持一定距離
: : 如果鄉民是COD 那空手搏鬥可能還有機會
: : 直接撲上去根本是自殺
: : 2.等子彈打完收工抓人
: : 畢竟子彈有限 或許還有可能
: : 但要怎麼判斷?現場不可能的
: : 又如果槍手一轉身衝向其他民眾
: : 連旁人的安全都受到威脅
: : 3.駁火擊倒
: : 這只能說是唯一有效阻止事態嚴重的方式
: : 有鄉民說警察都受過訓練
: : 就算有數十公尺遠也該能打中槍手四肢癱瘓
: : 但實在是天方夜談
: : 槍枝瞄具 手槍本身特性 都有影響
: : 更何況正在面對槍手開槍攻擊中
: : 只要能擊中槍手就該肯定了
: : 最後我也是剛當人父的人
: : 讓孩子親眼目睹父親中彈慘死
: : 對小女孩真的太慘忍
: : 爸爸可能只是想帶小孩看看飛機散散心
: : 陰錯陽差變成槍手 小孩也不能接受吧
: : 不作死就不會死
: 我想分開來問或許比較不會誤會。
: 1.當警方與歹徒起衝突時,為什麼警方不能有效地控制住歹徒?
: 2.槍掉了,歹徒把槍搶起來的時候,請問警察做了什麼事?
: 是往後逃還是同一時間衝上去奪槍?
: 3.當進入槍戰的時候,為什麼在歹徒未閃躲的情況下,現場那多的警察開槍卻無法在短時
: 間內擊斃歹徒,還讓他開了那麼多槍?
: 這不是誰死的問題,而是警察的明顯失誤。
: 鄉民說得好;誰無父母小孩?
: 所以才要專業訓練,所以才會要求啊!
: 如果警察今天的訓練有做足,早已模擬這種情況好幾次,能在第一時間就控制住歹徒,那
: 是不是以後只要碰到這種情況,都不會再有這種遺憾出現?
: 當歹徒拿起槍來亂掃亂開,只有他被擊斃確實是最好的結果。
: 但為什麼明明可以不必走到這一步,卻不願意勇敢的面對?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除了法律之外,任何人都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
今天,警察執行的是法律賦予警察的權利
以下只是比方
不管嫌犯動機多麼可憐,多麽賺人血淚,又或者是警察對著他說了什麼話導致他想打警察
搶警槍,他也不能違法去做。
因為,台灣是個法治國家!
感情參雜到法律是禁止的。
就算你全家被害死,你也不能無視法律去殺對方,替家人報仇。
你還是得走法律途徑,即便我們的法律有缺失,但它還是我國的法,我們必須遵守,不可
違背,不然這法律形同虛設。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除非法律有賦予你執法的權利,否則就算對方違反法律,你也不能違法。
這就是法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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