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KMIMI (我是香港人)》之銘言:
: ※ 引述《SergioAguero (Manchester City)》之銘言:
: : 真的 沒七萬不好嫁啊 房貸先扣去兩萬 車貸一萬
: : 生活費再算個兩萬 水電瓦斯三四千 還有手機費
: : 加上老婆總想要有驚喜 吃幾個大餐也不過分
: : 然後老公自己留五千 老婆也只剩幾千塊
: : 怎麼會夠呢? 和姊妹淘吃個下午茶就沒了啦~~~~~
: : 男人一個月只有七萬真的不夠啦 討厭~~~~~~~
: : 幹 女人的姊妹淘一堆比怎麼搶男人錢的啦
: : 不事生產的團體
: : 不要說我仇女 實際上是不是這樣 大家心裡有數
: : 為啥不是男人跟女人要錢?
: 如果女生是想遊手好閒想過少奶奶每天去喝下午茶 那她老公賺70萬也嫌少
: 錢,夠用就好
: 房子,租也OK啊
: 汽車不太需要,除非你住台南 交通沒北高中那麼方便
: 吃,簡單就好
: 你愛他 他賺3萬你還是願意跟他永遠在一起
: 跟他在一起 吃鹹魚白菜也是幸福
: 2個人有福同享 錢一起賺一起花
: 你愛的是他 不是他的$$$$$$$
物質女性很多, 不物質的女性也很多,
但本魯覺得要先定義什麼叫物質。
如果以原文的月薪七萬做分界, 那小魯的朋友的女友們都不算物質。
小魯朋友1:
台北船運業務, 月薪可能45k
跟女友交往超過5年了,
剛認識的時候小魯朋友還在喝7-11關東煮的湯渡日。
小魯朋友2:
台北軟體業, 朝10晚7, 入行月薪55k
跟女友交往也超過五年了,
剛認識的時候都是大學生。
小魯朋友3:
台中遊戲業, 朝9晚6, 現在月薪33k
跟女友交往7年, 剛認識的時候兩個人都大一。
小魯朋友4:
新竹科技業, 加班加到死, 研替第三階月薪46k
家裡有錢為人豪爽所以30+人斬,
女友一路不棄不離已交往5年以上。
小魯朋友5:
準機師
與空姐女友交往7年, 認識的時候兩人大二。
但他從航空學校畢業前一個月被甩了,
然後回國隔兩天立刻變出一個新女友。
小魯本人:
台中傳產, 起薪35k,
與女友交往4年半, 剛認識的時候小魯剛上研究所。
根據以上資料
小魯覺得還是有很多女生肯跟男生一起渡過青黃不接的時候,
但最終還是要有個穩定的工作(儘管不用月薪70k)
當然如果肯花錢也可以像小魯朋友4一樣呼風喚雨, 男人有錢就會做怪不是沒有道理的。
畢竟每週都帶妹子去motel的開銷不算小, 更不用說打砲前要先吃頓好吃的,
只不過你能拿來做怪的錢的數量跟婊子的正度成正比就是了。
至於我的結論是, 喜歡男生出錢讓自己享受的女生,
一定會有像小魯朋友4的人去制衡她們,
與其戰那些開價太高的婊子,
不如數數自己的銀兩, 去找CP值最高的婊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