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mgene (jimgene)
2015-01-21 11:59:57昨天看電視才知道
消防局的部分在民國84年改為由各地方政府管理
這點我就很好奇了,為何警察還是歸中央管
有什麼原因嗎?????????????????
由於消防改為地方政府管
出現了很多荒謬的事情,例如:人事,採購
很多局處長或高官居然沒有消防相關背景
最有名的就是,高雄市政府將市管處處長拔擢為消防局局長
讓完全沒有經驗跟相關背景的人來當當局高官
還有裝備採購的部分,也是各地方政府自行採購
那就是有錢的縣府能買好一點的裝備
沒錢的縣府,當地的消防員只能多拜拜了
有沒有辦法讓消防這部分回歸中央管呢??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5-01-21 12:00:00當初為了警消分離才亂掉吧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1-21 12:00:00因為中央的叫做消防署........
作者:
AFu2580 (ㄛ~她叫你去念博士)
2015-01-21 12:01:00消防署沒錢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5-01-21 12:01:00警察局也應該回歸地方, 不然地方治安是誰負責? 中央嗎?
作者:
r123z999 (曉奧因休帝)
2015-01-21 12:02:00敢在這麼版質疑 花媽的用人方法該噓
作者: judy8218 (方) 2015-01-21 12:03:00
單純消防法和警察法本身條文內容規範就不同了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5-01-21 12:03:00警察通通歸中央管, 就是威權遺毒, 跟校園派軍人一樣
作者: judy8218 (方) 2015-01-21 12:04:00
消防法直接明定主管機關在地方為當地政府警察由中央管或地方執行
作者:
tfe60 2015-01-21 12:05:00當初要分家時談的 怕被綁住
作者:
upeo (時雨音高夜難眠)
2015-01-21 12:07:00八卦是消防署也是垃圾組織,沒錢買水箱車有錢買百萬警備車
作者: judy8218 (方) 2015-01-21 12:10:00
那個車應該是地方機關自行選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