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指花媽胞弟是圍標首腦 邱毅林瑞圖判賠
前立委邱毅、台北市議員林瑞圖因公開指稱高雄市長陳菊胞弟陳武進是「南部圍標集團首
腦、操控公共工程招標」,遭陳武進自訴妨害名譽,高雄高分院日前依誹謗罪判邱6月、林
5月徒刑定讞後,陳武進再向2人各求償1千萬元,高雄地院今判2人須各賠20萬元。仍可上
訴。
法院審理時邱、林兩人均否認誹謗,邱毅辯稱他在電視節目中所發表言論均屬事實,事前
有經相當查證,且內容為可受公評事項,又推稱《聯合報》刊載相關內容並非採訪他本人
,而是根據他先前發表的言論改寫等。林瑞圖則說陳武進為自願進入公眾領域之公眾人物
,本案與重大公共利益有關,陳個人名譽應為必要之退讓,且他已盡查證義務,應受憲法
言論自由保障等。
林瑞圖還說,他在林益世案爆發後因先接獲他人檢舉信函,其後由高雄市政府內部人員提
供環保局公文資料,得知地勇公司斷料令公文轉折過程,上節目前更有先向「新聞夜總會
」節目製作人沈建宏及劉惠卿查證,得知他們也接獲相同內容訊息,才會在節目上發表該
等言論。
高雄地院依據兩人指稱的查證過程傳喚多名證人,包含林益世貪污案檢舉人陳啟祥等到庭
證詞,但均與邱毅、林瑞圖說法有異。陳啟祥指出,他為斷料之事確實有找民意代表去陳
情,陳情重點是環保局發文斷料沒有法源依據,但他找的是楊見福議員、許崑源議員夫人
、許智傑立委以及劉德林議員,根本沒找過陳武進,也不認識陳。其他證人也表示,並未
向邱毅指述陳武進圍標收賄等情,聯合報記者到庭則稱確實採訪邱毅本人後撰寫該報導。
另邱毅又提出「高雄狠角色週報」、2012年7 月7 日ETtoday 新聞及其他報載,主張他的
評論部分是根據報導內容而來,並非憑空杜撰,但法官認為,報紙刊載內容可能摻以記者
或報社編輯個人意見,並非與事實完全相符。
法院另傳喚TVBS節目製作人到庭,證稱錄製節目前曾先行對相關人士進行採訪等,但法官
認為縱電視台確實有先行採訪、核對來賓發言內容,亦僅為節目先前準備工作,林瑞圖自
不得執電視台已做相關準備工作,即挪以證明自己亦已盡查證義務,況且陳武進並未擔任
公職,林瑞圖僅以他是高雄市長陳菊之弟弟,就推測其介入地勇公司斷料案,不能說有經
過合理查證,因此認定邱毅、林瑞圖兩人侵害陳男名譽,應負賠償責任。
(王吟芳/高雄報導)
http://ppt.cc/9J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