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報
撞癱違規過路翁 他獲不起訴
基隆市呂姓老翁前年逕行穿越車陣,被機車撞倒導致四肢癱瘓,他與陳姓機車騎士互告傷
害。檢方根據行車事故委員會鑑定報告、監視器畫面,認為他未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
,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陳男則處分不起訴。
起訴書指出,呂男(71歲)前年1月未依規定行行人穿越道,逕行穿越東明路,讓陳男(
25歲)騎乘機車煞車不及,失控打滑撞上,導致頸椎脊隨損傷、四肢癱瘓;陳男也多處肢
體擦、挫傷,雙方互告過失傷害。
陳男向檢方表示,他當時騎車經過行人穿越道前方,呂男就突然從一輛貨車前方衝出來要
橫越馬路,「我看到他時,已經很接近,緊急煞車後,車子就滑倒」。呂男則因癱瘓無法
到庭應訊。
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呂男穿越馬路時,距離陳男所騎乘的機車僅有3至5公尺,陳男當下
緊急煞車,但反應距離不足,才釀成車禍。檢方認為,近距離的突發狀況,騎士煞停不及
符合常情。
國立交通大學及基宜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也都認為,呂男未走在行人穿越道,擅自
在車陣中穿越馬路是肇事主因,陳男則無肇事因素。檢方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呂男,向法
院聲請簡易判決。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56107
5.備註:
呼~好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