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nt1000 (小p)
2015-01-21 16:37:47這種已經發生很多起
上次還有外勞手被屁孩砍成殘廢
也是不了了之
只要對方不告 就是道歉就沒事
就算告了也很少被關的
如果街友換成是狗會不會道歉就沒事
所以台灣司法對人權顯然不夠重視
這種一定要嚴懲嚴辦 不嚴辦就是姑息養奸
所台灣立委根本整天在打混摸漁
變成司法無法懲罰惡人 得靠民粹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1-21 16:39:00看這真的超怒的 就希望有Punisher……
作者:
mp60707 (哲哲)
2015-01-21 16:39:00幹真的 是狗的話 還會罰前 人不告就沒事情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01-21 16:41:00
打人就被關的話 台灣監獄夠用麼?而且打人驗傷可以提告要求賠償
作者:
oiu368 (oiu)
2015-01-21 16:41:00沈姓少年父母離異,與開自助餐店為生的媽媽租屋相依為命另名施暴的林姓少年目前就讀北市志仁高中,教官回應指出林姓少年校內表現正常,雖偶爾缺曠課,但狀況並不嚴重
作者:
arnold3 (no)
2015-01-21 16:44:00打街友外勞就跟打狗一樣 沒多少人會理
作者:
oiu368 (oiu)
2015-01-21 16:45:00拿安全帽K頭是會打死人的,今天是老先生運氣好沒被打死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01-21 16:46:00
那你要先提倡[修法]
作者:
valkylin2 (CDPR Fans)
2015-01-21 17:05:00教養出這種垃圾人渣的父母 應該要公告出來 幹
作者:
ntpupu (新台幣PUPU)
2015-01-21 17:27:00殺人未遂檢方應該要主動偵辦好嗎?這種垃圾應該槍斃
作者:
izna (進攻北極)
2015-01-21 17:48:0011個大過還叫表現正常不嚴重 這學校也太扯了y依現在學生生心理發展 15歲就可以適用刑法了
作者:
sighsir (Sigh)
2015-01-21 17:57:00我以前的同事都說謀怕每乖欸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