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少女性交易 男蟲竟拍淫照勒索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121/546308/
蘋果日報2015年01月21日19:11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2011年間媒介一名14歲少女性交易,遭判刑5年確定,去年1月又透過
臉書認識另名17歲少女,3度以每次3千元性交易,卻拍下私密性愛照勒索少女,落網時還
冒用弟弟身分應訊,新北地院今依恐嚇取財未遂、與未成年性交易及偽造文書等罪判他2
年2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28歲)2011年1月在即時通刊登「徵U2陪看1小時600」訊息,時年14歲
少女缺錢花用,前來應徵,談妥每次跟男客看電影、性交易收費1800元,李男抽頭800元
,1000元則為少女報酬。
不過,少女第2次、第3次接客前,李男都先接少女到他住家,以500元跟少女性交易,後
來少女父親發現女兒有不明來源金錢,追問得知實情後報警處理。
李男遭法院判刑5年確定後,去年仍透過臉書認識另名17歲少女,2月起3次跟少女性交易
,每次花3千元,但第1次李男就用iPhone手機拍攝少女下體及性交照片。
去年4月中,李男用Line恐嚇少女,要用2萬8千元換回照片。少女轉告堂哥後,在堂哥友
人陪同下和李男碰面,當場報警逮人,李男卻冒用弟弟身分應訊,結果罪加一等。(孫友
廉/新北報導)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