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鄭文燦增預算 10天內拆違建不准關說

作者: muzace (放假)   2015-01-22 09:51:47
對比一下
殉職的六位消防員,每位撫恤金1900萬
如果3000萬可以預防這樣的慘劇
那國家可以省 (1900萬*6-3000萬) 外加 無價人命*6
事實呢?
是不是先該修法? EX:政府拆除公告違建 應(得)向屋主"強制執行"收取拆除費用
所以是不是要吹修法風 才是正解?
※ 引述《Conniiiie (Connie)》之銘言:
: 鄭文燦增預算 10天內拆違建不准關說
: 蘋果日報
: 桃園市新屋保齡球館造成6名勇消喪命,違規營業長達14年,消防安檢卻年年合格,球館
: 負責人也是當地義消。桃園市長鄭文燦昨質疑稽查未落實,成立專案小組調查,10天內啟
: 動首波違建拆除。
: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前天才對該保齡球館開出第一張罰單
: ,裁罰7萬元,要求土地所有人立即停止違法使用。
: 鄭文燦昨也宣布,今年度增編3000萬預算,針對涉及違章建築、違規營業及提供給公眾使
: 用的大型營業場所,即日起由工務局執行拆除,新增違建即報即拆,不准有人關說。工務
: 局目前列管246件違章建築,第一波拆除目標還在篩選中。(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http://goo.gl/PdZck5
作者: dostey (Dos)   2015-01-22 09:53:00
議會是中國黨多數下,不可能修法的
作者: amovie ( )   2015-01-22 09:56:00
事實是 無論法律怎麼訂 違建去年中還是通過了消防安檢
作者: vimeo (琬君 是你 o'_'o)   2015-01-22 09:57:00
難怪老闆要去當義消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1-22 10:02:00
是屋主是義消 但屋主好像不是業主
作者: vimeo (琬君 是你 o'_'o)   2015-01-22 10:04:00
那整棟就是違建,業主是誰有差?
作者: preisner (ppp)   2015-01-22 10:10:00
應修法,不自拆, 政府就可假扣押, 拆了就從他財產扣
作者: palajuice (芭樂好好吃)   2015-01-22 10:23:00
拆除違建是代履行,本來就可以跟屋主要求事後的拆除費~不付的話可以強制行政執行~只是要看政府硬不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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