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灣護樹團體聯盟FB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1-22 12:34:46
※ 引述《dieskyss (小峰)》之銘言:
先聲明
我覺得柯P看爭議在哪裡,就從哪裡下手沒問題
我支持他目前的作法
: 工程案最麻煩最討厭的就是解約...尤其是在得標商已經動工的情況下
: 嘴砲人人都會打 我也很不爽大熊哥 但是
: 解約案要不要上法院訴訟? 等到判決下來要多久? 訴訟費用誰出??
: 好不容易打贏了 請注意 遠雄蓋的大巨蛋所花費的費用台北市政府一定得出
: 它到時候把林林總總的費用列出來 打完折假設算個100億就好 預算金哪來?
: 啥把遠雄旅館OT給其他業者~啥游泳池可以賺錢...能確定一定有人要來租?且會賺?
: 到最後還是得接受遠雄的大巨蛋蓋在那裏的事實不是嗎?這還是在保留大巨蛋的前提下
: 啥把大巨蛋打掉的概念...拜託~賠給遠雄的百億動工費除外~拆除費用自己也得吞
: 然後花了上百億就只是得到一個啥都沒有的空地 這才是真正叫做浪費錢吧?
: 正統的工程案~不管是怎樣~在廠商都已經動工80趴以上的狀況下~根本不大可能解約或拆掉
: 頂多就是柯文哲現在所說的~重新再議~誰規定大雄最多只能賠到900萬?重新議約根本就是
: 先行檢視當初開標時所要求廠商做的部份~若廠商沒有做到的話就來看要怎麼補償
: 舉例來說~你提供土地蓋房子要求要三房兩廳~結果蓋出來只有兩房兩廳~那就要求廠商看
: 是賠多少或是送你裝潢費用等等~若是你覺得不要~不滿意~要解約~那件商蓋房子的錢你
: 要自己出~若是要拆掉當然費用也是自己出~而且得先上法院訴訟
憑甚麼要自己出
又不是業主(市政府)片面解約
如果今天是業主片面解約,譬如核四
政府當然要依據合約付違約金賠償廠商
問題今天是發現廠商不照合約走
違約的對象是廠商
當然由廠商要全部吞下去
甚至還要支付業主工程影響的賠償金好嘛
照你的說法只要是建商或者是裝潢設計師大概都會爽死
跟你簽約時寫一堆材說工法上去
結果實際施作時全部給你最爛的東西
你發現不對要跟對方解約
你必須要把他之前做的部分按照原合約的價格支付外
你還必須要支付後續拆除的費用
那當初合約那一堆材說跟工法寫辛酸的?
拜託你說一下你在哪家建商/設計公司工作
看那些白癡會跟你家去簽這種約
說走法院曠日廢時沒錯
說都要台北市政府吞下去根本外行話
這些建商遇到這種事最常幹的直接倒閉給你看
讓你求償無門
但即便倒閉給你看
他之前蓋的部分也沒有要業主"全部"吞下去付錢的道理
花幾百億搞掉一個財團,換回一個廉政的工程風氣
值不值得,見仁見智
: 護樹盟的理念我很認同~但是柯P現在做的~就是先檢視哪些遠雄違約沒有按照合約走
: 請注意~剛開始開標的內容應該是沒問題的~是後來得標以後為了配合大熊哥
: 才開始修改合約~先行回復到原始合約再來看哪些沒做到~藉此來要求賠償有何不妥?
: 我覺得~還是先慢慢等待看後續的做為~再來評斷也不遲吧
重點是看目前合約改成怎樣才是重點
一堆人沒有新約也可以戰那麼開心
不要到時候合約公布被打慘臉
作者: yourdaddy (你爸)   2015-01-22 12:36:00
說穿了 就是想把遠雄一棒打死
作者: Neytirina (GG)   2015-01-22 12:37:00
公部門標案很多都這樣的,放在私人企業哪有可能
作者: sionxp ( )   2015-01-22 12:39:00
像我就會酸說 護樹團體要不要跟國道收費員一起打副本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01-22 12:42:00
中肯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22 12:45:00
柯p都說了遠雄合法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5-01-22 12:51:00
其實就只是反柯罷了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22 12:53:00
真的別理護樹盟在那邊鬼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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