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已經過了幾天
這幾天發了N篇,不過都是最後一刻刪除
今天最讓人質疑的一點
1.為什麼沒有民眾受困還要派人進火場?
第一,我相信大部分的帶隊長官不會在沒有人員傷亡的可能性下
再派人員進入火場搜救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搜救自己的人]
這點新聞已經有報出來了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121/456744.htm
再加上昨天有學長出來說明,也就是這篇引述的新聞
http://ppt.cc/4eKN
推定是第六名殉職的學長是在第一批就近火場的
而第二批為了搜索的六人,有五人不幸殉職
也就是說殉職的不是那六人,而是5人+1人
第二,現場的指揮官有沒有責任、判斷是不是正確
當發現少一人;又或者只是單純的確認火場
派人員再進去搜索我相信是正確的選擇
第三點,斷水和撤退並不能畫上等號
有時候為了要在出水的快速,會讓水帶持壓,保持飽和狀態
第四,帶隊官
現今消防的體制一直都是個亂象
剛畢業不久的警大生甚至一開始就分發到外勤單位任主管職
當個司機,套個關係都比起苦幹了數個年頭還要有地位
說他經驗不足也好,判斷錯誤也罷
畢竟,沒有一個長官希望在自己的指揮調度下出了問題
在警察&消防這塊一直都是這樣
金字塔頂端的某大多數
領的錢、做的事、能力,永遠是反過來的
最後
救命器、熱顯像儀、胸燈的不普及,早就已經司空見慣的事
看看共有多少輛救災、救護機車是買來放在分隊放到壞的
看看說是為了精進派遣系統,規畫了一套App,各個分隊分了1-2台iPad
看看消耗了多少的人力來替市民裝住警器
看看編製了多少的預算協助來補助遷移熱水器
看看多少隊員為了長官的德政,停休踩街、宣導、在車站前裝瘋賣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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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這些年頭已經犧牲了多少學長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