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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乾坤大挪移 商場擋死大巨蛋疏散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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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慧貞 2015年01月21日 23:50
從監察院2009年的大巨蛋工程糾正報告可以看出,遠雄於2006年在馬市府同意下變更協力廠
商後,也把大巨蛋在松菸園區的位置乾坤大挪移,原本大巨蛋場館緊鄰忠孝東路和光復南路
,便於人潮疏散,但東移後隱身在遠雄興建的商場和電影院等建築群之後,才導致大巨蛋場
館營運後勢必出現人潮難以有效疏散的困境,但也因此讓遠雄的商場獨佔台北市東區精華地
段的交通便利位置,商機無限。
一市府幕僚1月16日聽取大巨蛋案相關簡報後表示,大巨蛋場館內的4萬人潮主要從整個松菸
基地西邊的光復南路和忠孝東路口方向疏散,但因大巨蛋的西側全部被遠雄的商場和和電影
院建築群封住,導致大巨蛋人潮疏散困難。該幕僚直言,遠雄取得此BOT案,根本是為了在
東區精華地段蓋商場和電影院、飯店,完全不在意大巨蛋建成後能否維持營運,遠雄在劃大
巨蛋和商場等建物的配置位置就已注定,大巨蛋未來營運後將成為一顆死蛋。
更過分的是,從監委調查大巨蛋案中提出的合約39項違失發現,台北市政府竟然枉顧公部門
和民間企業合作BOT的核心精神,「政府容許民間機構經營不具公益性之『附屬事業』,主
要為支撐公共建設本業之營運」,台北市政府同意在興建營運契約中刪除「應以附屬事業之
盈餘填補體育場館營運虧損」此一條文,讓遠雄可以利用BOT案在松菸經營商場、電影院、
飯店,大賺其錢,卻可完美切割大巨蛋經營不善的虧損,不需財力支援、貼補,遠雄等於和
台北市政府做了一筆穩賺不賠的生意,完全喪失政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意義。
監察院調查發現,台北市政府配合遠雄同意變更協力廠商,並讓遠雄重提新的投資計畫書,
讓大巨蛋在松菸園區的位置乾坤大挪移後,等於就此斷送了大巨蛋的生機。原本遠雄合作的
協力廠商「竹中工務店」提出的方案,是將大巨蛋體育場館設置於基地西南角隅(光復南路
、忠孝東路口),其他附屬事業設施之建築群落分別位於基地的西北及東南邊。
但馬市府在2006年6月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為「HOK公司」,並提出新的投資計畫書。新方
案中,大巨蛋體育館向東移設,位於基地南邊(忠孝東路鄰國父紀念館側),其他附屬事業
設施的建築群落分置於基地西邊及東南邊,亦即依變更後投資計畫書說明:「將巨蛋退縮配
置,退出街角角落,隱藏於商場群樓後,…,可將巨蛋隱沒於其間」,新方案將大巨蛋場館
位置和商場建築群左右交換後,導致大巨蛋人潮疏散時將被商場所阻絕,甚至和商場人潮糾
結,也注定了大巨蛋交通疏散問題難解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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