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Post 看板 #1Km8xtEC ]
作者: tsuyfut (蔚藍海岸) 看板: Post
標題: 花蓮郵差案後續追蹤(代PO)
時間: Thu Jan 22 13:47:33 2015
(代人PO)
信件量有多有少,真的都每天值班8小時,沒有超時的情形?
請勞檢所調閱監視器資料
該員比同事慢半小時,那有沒有給他每天半小時加班費?
若以一個月22個工作天來計算,一個月應該有至少11小時加班費
請工會協助了解
請勞檢所查出勤與加班記錄
< 比同事慢 >這件事
五根手指伸出來都不一樣長,無法去要求每個人都要和第一名一樣快
只要沒有蓄意偷懶的怠工情形,都應該給加班費
●案例討論-花蓮郵差丟包案(PPT投影片)
http://goo.gl/B0p0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