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觸了一點soical choice的東西,
發現投票其實有很多種方法,
多數決只是其中一種,好處大概就是計票方便,
但是多數決還是會有瑕疵,
例如說有三個候選人,假設不投廢票,
有40%的人的偏好是A>B>C,39%是B>A>C,21%是C>B>A,
照著偏好投就會是A當選,但是如果今天穩輸的C退選,
反而會變成B當選,簡單說就是分票性效應啦,
這樣是不是公平的有待商榷。
也許可以改成績分制,有三個候選人的話每位選民可以替他們排序,
最喜歡的3分,中間的2分,最討厭1分,
這種算法的話剛才的例子就會是B贏而不是A,感覺這樣好像精確一點!?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