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北違建5大寇 永和屋主跳樓亡

作者: shen245 (夜夜申哥)   2015-01-22 20:01:54
※ 引述《iceeye (趴貓)》之銘言:
: 2.完整新聞標題:
: 新北違建5大寇 永和屋主跳樓亡
: 死者妻子控訴政府殺了我丈夫,希望政府能夠放了我們。潘志偉攝
: 被新北市府列為5大違建之一的永和區加蓋5樓建物,屋主吳興德(53歲)昨天早上6時

: 被民眾發現倒臥住家前方,已無生命跡象明顯死亡,其遺孀今受訪時受泣訴:「政府難

: 要把我們全家都逼死嗎?」
: 吳男妻子今天下午1時許在自己門口受訪,她說,本月初就接獲通知房子被列為優先拆

: 違建,即將拆除,原本就有喝酒習慣的丈夫,更是日日借酒澆愁,甚至萌生輕生念頭,

: 常向家人提到,「都是害了你們。」
: 吳男妻子指出,丈夫2002年買了這棟房子之後,花了600萬元加蓋,從原先的2樓加蓋成
7
: 樓,增加10間房間出租,自己則在早餐店打工,但最近因丈夫情緒不穩辭去工作,未料

: 發生悲劇,留下19歲的兒子與16歲患有血癌的女兒,講到激動之處更脫口說出,「我想

: 他一起走。」潸然淚下。(潘志偉/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goo.gl/FYei8K
: 4.備註:
: 哈哈哈哈,我追蹤的深藍媒體人FB都不敢評論這件事耶
: 幸好不是發生在台北市,不然他們還不高潮、發揮旺盛同情心,趁機撻伐柯P?
: 蘋果Pxggy Hsu啊~聯合李O儀啊~TVBS樊O明啊~東森Rxx Chu~中廣張O厚~
: 後記:
: 各位觀念很正確
: 屋主根本該死,完全不值得同情
: 但是如果發生在台北市,我保證KMTer一定有雙重標準出現
: 中時跟TVBS頭條一定跑這則
我覺得當初
他們要蓋的時候
也不知道如今會演變到這樣
如果當初就明文規定
違建就是一定得拆
那我覺得無話可說
會拆那你建死好
但是現在不是阿
原本大家就是認為
這是一種潛規則
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那你現在要跨國這個界線
那當然心有不甘
那原本就是自己的財產
政府只不過是憑火災這個理由
柯不是常常說
事前的溝通避免事後的抗爭
你現在談都不給談
逼急人家了
新北有一例台北就不會有嗎
為什麼不能創造雙贏的局面
比如說違建樓層
不得當作寢室或住宿用
或拆掉線路管路就好
不要全拆啊
我不是要忽視因為違建帶來的危害
只是覺得這都可以溝通
為什麼不能有
替代方案
避免這些事情發生就好
作者: ndtoseooqd (大和大熊)   2015-01-22 20:03:00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作者: cka   2015-01-22 20:03:00
我也覺得是這樣 主要是現在這樣 會逼得大家跟你拼命
作者: ccjjea (冰月)   2015-01-22 20:03:00
...
作者: ilwu (妳要的幸福)   2015-01-22 20:03:00
明文規定就是得拆, 潛規則就是自己造業自己擔,愛投機怪誰?
作者: wbreeze (wbreeze)   2015-01-22 20:03:00
不住宿用蓋來幹嘛? 拆管線就不會被私接?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5-01-22 20:04:00
中永和最愛朱立倫阿 UCCU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1-22 20:04:00
http://ppt.cc/a9P7 這樣算違建嗎?
作者: dostey (Dos)   2015-01-22 20:04:00
違法在先,二樓加蓋到七樓太扯太危險,法治觀念太弱.
作者: PR58 (PowerRanger)   2015-01-22 20:04:00
火災這理由還不夠?
作者: f33783378 (小灰狼)   2015-01-22 20:04:00
就是這種想法
作者: wsdykssj (arj)   2015-01-22 20:04:00
然後地震倒了壓死人不用他們賠,由你來賠好不好?
作者: ga023630 (芬蘭草莓)   2015-01-22 20:05:00
死人誰要負責?
作者: sa87a16   2015-01-22 20:05:00
違法講話還大聲勒.不就謝謝你們幫他伸張正義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5-01-22 20:05:00
到底誰逼屋主建違建? 讓屋主那麼身不由己?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1-22 20:06:00
我看台北市那226戶都是屋頂加蓋而已,台北市沒有像新北
作者: sa87a16   2015-01-22 20:06:00
違法就閉嘴.緩拆有說不拆嗎.好像很委屈一樣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5-01-22 20:07:00
搶匪:我雖然搶銀行 但也是為了一家溫飽 所以不要抓我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5-01-22 20:07:00
屋主又不是被逼蓋違建 這次不拆 出事又是整條街受害
作者: sa87a16   2015-01-22 20:07:00
一堆正義魔人.阿不就很善良 違法真委屈他們 不得以違建還要拿我們稅金去填補他們就不爽 你收租有繳稅嗎 *
作者: ccjjea (冰月)   2015-01-22 20:09:00
說白的 照你這種很留餘地的做法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5-01-22 20:09:00
屋主:賭看看啦 說不定不會叫我們拆啦揪咪
作者: thereafter (thereafter)   2015-01-22 20:10:00
哪裡沒有明文規定 去看一下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6條好嗎
作者: Puye (PUYE)   2015-01-22 20:10:00
= = 2層的地基 蓋到7樓 更好的生活(X)更多的租金(O)
作者: ccjjea (冰月)   2015-01-22 20:10:00
那這樣相關法條的設立 意義蕩然無存 每個蓋好就是賭而已
作者: sa87a16   2015-01-22 20:10:00
法律給你討價還價的 為了大家過更好的生活 法律也不用了
作者: ccjjea (冰月)   2015-01-22 20:11:00
如果你這麼有同理心 可以站在屋主的立場 那你為什麼不站在受害者或其他守法大眾的立場上?
作者: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2015-01-22 20:11:00
頂樓加蓋就算了 二樓加成七樓叫潛規則...
作者: Puye (PUYE)   2015-01-22 20:12:00
同理可證 賣黑心油也是為了讓企業員工有更好的生活禁止上架 影響生計 有無配套
作者: sa87a16   2015-01-22 20:13:00
想一下被燒死的消防人員.就是被你們這些善心人害死的
作者: hipab (嗨趴)   2015-01-22 20:13:00
就賭你不敢拆, 600萬撩下去, 火災波及鄰居關我屁事,我也是受災戶
作者: wbreeze (wbreeze)   2015-01-22 20:14:00
看不下去 補噓
作者: chansexy (失去)   2015-01-22 20:14:00
增加十間 你要不要看看能收多少?是誰逼死誰?一間六千就好
作者: Puye (PUYE)   2015-01-22 20:16:00
而且我記得可以自己拆吧 不用政府拆
作者: chansexy (失去)   2015-01-22 20:16:00
賺快一千萬了
作者: sa87a16   2015-01-22 20:17:00
當公務機關服務業.給你挑勒.不要不選樣式 違法就閉嘴 543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5-01-22 20:17:00
極不極端又是你說了算? 違建失火燒死人算那一端?
作者: WuDhar (was eliminated)   2015-01-22 20:18:00
真好笑,那守法不違建的就是白痴囉?你賺錢風險大家擔啊?
作者: Puye (PUYE)   2015-01-22 20:18:00
不用再說了 今天是二層建到七層 建築結構絕對不安全
作者: kenbbc12321 (留痕)   2015-01-22 20:20:00
不管他人死活,不值得同情
作者: sai1268 (....)   2015-01-22 20:22:00
所以一堆賄賂也是潛規則,也不用管了
作者: ccjjea (冰月)   2015-01-22 20:23:00
你好像都只看到你自己想看的 也只回那些比較強烈的話究竟你有沒有看懂推文理很多觀點啊...如果你不願懂建議你還是別討論這種話題吧
作者: industrialld   2015-01-22 20:25:00
不要全拆?違建的梁柱牆都還在佔多少重量你知道嗎
作者: WuDhar (was eliminated)   2015-01-22 20:26:00
腦子有問題根本沒有討論的價值,胖虎要打人啦我們討論一下讓他打二四六還是一三五就好?
作者: qqq0103 (fqdf)   2015-01-22 20:27:00
所以殺人強姦沒人抓,以後就變合法?
作者: freewii (( ′-`)y-~)   2015-01-22 20:29:00
好有同理心,好有愛心
作者: industrialld   2015-01-22 20:31:00
還沒發生的事,當法規定假的?發生事情了社會要付出
作者: ccjjea (冰月)   2015-01-22 20:31:00
好了...可以確定在這邊推噓是浪費時間了...還沒發生...不能說酒駕就一定會出車禍 所以開罰 好像也通
作者: SRNOB (SRNOB)   2015-01-22 20:38:00
新北是長出來負責
作者: winnerzero (小銘)   2015-01-22 20:42:00
你家加蓋到101樓 在來討論
作者: minda723 (墜落凡間的流星(M))   2015-01-22 20:46:00
大違建有甚麼好討論?失火燒死人再來討論?
作者: nekosandy   2015-01-22 20:48:00
拆掉線路管路有啥用?還是很危險,你的論述無法說服人耶
作者: axiz711 (埃西小七)   2015-01-22 20:57:00
配套個屁啊,他是蓋來隔間當包租公厚
作者: PR58 (PowerRanger)   2015-01-22 21:03:00
為了讓家人過更好?? 那大家都來違法 誰不想過更好阿
作者: fish005 (Fish)   2015-01-22 21:11:00
現在是人治社會嗎?這麼多年收的租金也夠本了,拆掉剛好想過更好生活的人,大家都去佔國有地蓋房子出租,後來政府考量民情,決定緩拆,你覺得這樣合理??有法在先還敢說嘴
作者: CCOOWW   2015-01-22 21:16:00
從結構設計的觀點,多一層都是不行的不過原po想討論配套的方式也是有的,先結構補強再依建築法規所規定的容積,法定的高度去修正,不就行了嗎
作者: fish005 (Fish)   2015-01-22 21:21:00
窮學生沒戴安全帽被罰好可憐,酒駕沒錢搭計程車被罰好可憐
作者: CCOOWW   2015-01-22 21:21:00
但所花的費用加下來可能也要個一、兩千萬
作者: fish005 (Fish)   2015-01-22 21:22:00
強姦犯好癢忍不住卻被抓好可憐,尋仇的為了報仇被抓好可憐
作者: CCOOWW   2015-01-22 21:22:00
最後他可能還是會跳給你看的.....結論,我覺得給政府拆可能還比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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