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自訴江宜樺殺人案駁回確定 司改會批:草率

作者: posen2012 (posen)   2015-01-23 00:43:53
※ 引述《kandylll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完整新聞標題:
: 自訴江宜樺殺人案駁回確定 司改會批:草率結案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去年324凌晨在行政院聚集抗議的牙醫師王心愷,遭警棍重擊
: 頭部昏迷倒地並發生抽搐現象,王對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提起殺人未遂案自訴案,今天
: 被最高法院駁回,民間司改會痛批最高法院「草率結案」,對影響40多位被害人訴訟權的
: 重大自訴案件,既未進行公開言詞辯論,且不到3週時間,「快速」駁回上訴,令人「遺
: 憾」。
: 司改會發表聲明指出,最高法院不當駁回上訴,無視此案件彼此間並非同一案件,僅因被
: 害人較晚提出自訴便剝奪被害人的訴訟權,淪為包庇國家暴力的加害者,義務律師團將會
: 聲請大法官釋憲,絕不放棄追究國家暴力的決心。
: 司改會認為,最高法院解釋法律向來欠缺憲法高度,率而駁回,不在意人民訴訟權亦屢遭
: 批評,呼應先前過半法官的連署,改革最高法院已經不能再拖延!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ppt.cc/1Ay9
: 5.備註:
: 不曉得口交臉現在在幹麼?
客觀來看...關於這則新聞我只想說
江宜樺頂多算是決策錯誤而已。
如果決策錯誤就是殺人罪,
那全台灣每間企業分分秒秒不曉得有多少主管和老闆在殺人。
何況我覺得他當時的決策並沒有錯誤
因為侵佔行政院本來就應該被強制驅離
江宜樺只是下令驅離這是大方向的指示
細節是警察決定的(要不要柔性驅離)
也就是真正該追究的是警察局長(還是警政署長?)
如果江宜樺下的指示是:格殺勿論
那他才真的是殺人案
但是事實就不是
我覺得司改會真的要好好檢討...
莫因民粹、個人政治好惡去動搖社會
作者: Morrislakbay (莫里斯四方報)   2015-01-23 00:45:00
真正該追究的是學運那些暴民。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23 00:45:00
業務過失傷害.連帶責任?警察亂打人抓不到 就是領導者概括承受!?
作者: torukumato (ダメ星のダメ人間)   2015-01-23 00:50:00
30秒還不是KMT害的 垃圾黨
作者: iFEELing (ing)   2015-01-23 00:53:00
你講的是成不成案的問題 但爭點是在直接不受理
作者: freezeblue (管)   2015-01-23 00:53:00
一樓還在崩潰,哈,繼續繼續,加油蛤~
作者: WeAntiTVBS   2015-01-23 00:56:00
1F說的這個當天衝行政院那些 我覺得警方應該還沒辦完只要有被蒐證到的拍到臉的 很快就會請你到案說明
作者: iFEELing (ing)   2015-01-23 00:56:00
受理之後進入訴訟程序才會進行案件事實及適用法條的檢視
作者: linz911 (人宅,心不宅)   2015-01-23 04:25:00
學運是暴民,那愛國同心會打人是不是暴民? 1 樓要不要也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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