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立法都是修假的吧 擺明給惡商有蓄犯空間
25K~1E 100K~1E 依照鬼島風俗 大家都不知道幾乎根本不會罰到一個E
諸多法條例如食安法也是曖昧不明阿 最低罰額明顯低
最高罰額寫好看的根本不會開那麼高
知法犯法就是在講這種情況
蠢民不要以為立法與廠商是笨笨
真正笨笨的是蠢民
蠢民可以不知道添加有害物質在食物會有什麼刑責
但廠商早已透過各種手段把法條當擋箭牌惹
曖昧不輕的法條與游刃由於的罰額正是鬼島素質der寫照
爽!
※ 引述《ialwaysloser (Low-Low)》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立院三讀 聯合壟斷行為最重罰1億
: ※ 標題沒有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