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有看到某台新聞。
好像有點翻案,警察認為死者生前生病多時 不太可能是因為違建而跳樓。
家屬後來有講話,說是違建被拆 死者當然會心情更加不好。
說這話時 口氣聽起來一點都不悲憤...
認為案情似乎不單純,有請鍵盤柯南分析一下。
※ 引述《rpg (rpg)》之銘言:
: ※ 引述《shen245 (夜夜申哥)》之銘言:
: : 我覺得當初
: : 他們要蓋的時候
: : 也不知道如今會演變到這樣
: : 如果當初就明文規定
: : 違建就是一定得拆
: 1995年台北市就有規定了
: 1963年底前的違建:准予申請修繕,
: 但不得新建、增建、改建、修建
: 1964至1994年:拍照列管
: 1995年起:一律查報拆除
: 跳樓這位是2002年買房子,再花600萬把2樓加蓋到7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