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25567365 (我要成為廢文王)》之銘言:
: 林北就是恐甲 有什麼問題 ?
: 現實社會上對同性戀 大多數 還是抱持著討厭的心態 能避免就避免
: 你媽媽會希望妳跟一個正常性向的人做朋友還是跟一個甲甲做朋友 ?
: 某些同性戀者也很奇怪 不支持妳們就反對
: 反對你們又靠邀一堆 !#^$#$%!#$$&$#%
: 施明德老婆 看過他影片 說服我才支持有關同性戀的法案
: 但我還是恐甲阿
: 我哪知道 哪天跟一個同性戀出去
: 結果被迷姦 隔天早上起來屁股痛痛的
: 甲甲也不要過度理想化 要搞到全世界都配合你們
: 版主光砍那篇廣告文 爭議就不少了
嗯……關於甲這點我想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自由吧,對於戀愛性向的自由;而憲法也保
障我們的言論自由,我想在不涉及謾罵挑釁引戰的條件下任何人的言論及行為都該是被接
受且尊重的。
或許有甲會想迷姦非甲人士,但現實中也有異性戀人士也會迷姦異性,這些都只是個案且
不可避免的,不要因為這一部分的變態打翻了大部分人船。
恐甲之類的我也尊重你的想法,但你能選擇不看不聽,就如我享有戀愛自由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