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市府應給時間研究合約新增內容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501230475-1.aspx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3日電)
針對台北大巨蛋合約協商,遠雄企業團指出,台北市政府早上9點通知,下午4點就要開會
協商,實在太趕,應該要給遠雄時間,研究市府新加的內容。
遠雄強調,只希望市府給予3天時間,進行資料比對,之後依照BOT合約精神,依法依約進
行協商。
遠雄表示,台北市政府通知遠雄巨蛋公司進行第 1次協商會議,遠雄巨蛋由董事長趙藤雄
授權總經理湯佳峯,帶領相關主管與會,由於台北市政府加了很多條文,當然要看清楚再
簽。
遠雄強調,對於會議內容及形式事前完全不知情,會中台北市政府提供的資料,除監察院
糾正市府39項之外,另增添其他要求事項,涉及市民、市府及遠雄權益,茲事體大,遠雄
對內容完全不清楚,與會代表無法當場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