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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前董座涉背信罪 一審判無罪
【聯合報╱記者歐陽良盈╱即時報導】
2015.01.23 07:06 pm
特偵組偵辦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索賄案,發現前中鋼公司總經理陳振榮時任中鋼副總
經理歐朝華、業務部副總陳澤浩、工安及環保處長張西龍、工程師黃富昌及管理師康朝
焜等6人,涉嫌以「環保公關費」名義折讓脫硫渣售價,進行利益輸送,使中鋼公司蒙
受約24億元損失,將6人依違反證交法中的背信罪起訴。高雄地院審理後判決6人無罪;
全案可再上訴。
檢調發現,涉林益世案的地勇公司等脫硫渣業者94年曾到中鋼拜會,提出要求中鋼降低
脫硫渣價格等訴求,當時業者用的理由是,這樣一來才得以解決地方環保訴求及做好敦
親睦鄰。
高雄地院認為,檢察官對脫硫渣的價值及比例,沒有提出確實的證據;陳振榮等6人對
脫硫渣價值和比例的認定,也沒有違反忠實義務與注意義務,判決罪證不足,陳振榮等
6人無罪。
備註:
有沒有中油躺著也中槍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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