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吃不消! 桃園不再救貓狗

作者: mp2500 (三葉幸運草)   2015-01-24 11:27:23
※ 引述《dianna72 (god bless Taiwan )》之銘言:
: 〔自由時報記者邱奕統、鄭淑婷/桃園報導〕新屋火警慘劇,呼籲「消防員回歸專業」

(恕刪)
: 鄭文燦表示,消防員須回歸專業,救災、救護才是本業,非法定職掌工作,例如抓貓、

: 狗等動物救援,桃園市的消防員即日起不須執行,應把這些時間用在專業訓練。
: 桃園市消防局長胡英達表示,救貓、救狗、捕蜂、抓蛇等為民服務,除非對民眾生命財

: 安全造成危害,否則不屬於消防救災業務,民眾在戶外發現任何動物、昆蟲,例如貓、

: 、穿山甲、蛇、蜜蜂等,只要沒有攻擊人,消防局都不再受理,以往曾發生猴子在電線

: 或大街竄逃,只要沒有人遭攻擊受傷,也不受理,但若動物侵入住家且具危險性,仍會

: 理。
: 桃園市基層消防員都表贊同,但仍指出,除了救護、救災,還要預防、搶救評比,基層

: 防人力都卡在行政業務上。
其實老鄭也很官腔,依舊把責任推開。
明面說著消防員不用管貓貓狗狗的事,卻又有一堆但書。
最重要的捕蜂抓蛇依舊放給他爛。桃園農政單位沒被點名到就依舊“裝青”,假裝沒他的
事?
桃園市消防局長只好出來抗(?)。結果責任還是擔在第一線的消防員身上。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5-01-24 11:29:00
個人覺得貓狗業務其實交給清潔隊就好了…鄉下還滿閒的
作者: vimeo (琬君 是你 o'_'o)   2015-01-24 11:31:00
那蜜峰和蛇要怎麼處理?
作者: xisland (窄宅)   2015-01-24 11:32:00
捕蜂交給私人賺就好了,被蜂螫有需要急救才找119
作者: reil (REIL)   2015-01-24 11:33:00
補蜂抓蛇說得過去,畢竟威脅人命。貓命狗命就善心人自理
作者: mp2500 (三葉幸運草)   2015-01-24 11:33:00
農政單位的事-好久以前某位消防員的回文,且有搬出法條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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