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8歲以下用3C逾半小時 父母要罰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5-01-24 12:31:04
※ 引述《kofi0916 (1124.2)》之銘言:
: 18歲以下用3C逾半小時 父母要罰
: 〔自由時報記者陳伃軒、蘇芳禾、吳亮儀/台北報導〕
: 家長注意!未來放任十八歲以下兒少持續使用3C產品超過卅分鐘,最高恐挨罰五萬元。
: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 增訂立委盧秀燕提案的兒少不得超過「合理時間」持續用3C產品,致有害身心健康,
盧秀燕 國民黨
: 做功課查資料 放寬認定
: 不過,家中也有兩名小孩的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並不贊同這項修法。
幹你媽 現在只剩國民黨籍以外的立委還有腦嗎?
: 他說,出發點是好,但將衛教層次提升至立法層次,「由國家公權力介入家庭生活,
: 已違反比例原則」;且執行上根本「罰不到」。
: 張秀鴛則認為這是「很先進的立法」,雖然「宣示性大於實質性」,
: 但可讓執行機關執法有據,對民眾亦能產生嚇阻作用。
賀你老木
: 盧秀燕表示,3C產品普遍流通市面,學童近視比例因此大幅提升,
: 亦出現注意力不集中、溝通能力受影響、親子疏離等問題,
: 專家與醫師均主張不宜讓兒童長時間接觸電子產品,
: 因此將限制兒少使用3C產品時間入法。
: 對於外界質疑該法窒礙難行、形同具文,盧秀燕表示,
: 現行兒少法早已規定禁止兒童吸菸、嚼檳榔、飲酒、使用毒品;
: 觀看、閱覽、收聽血腥、暴力、色情、賭博等出版品、圖畫和影片,
: 違者同樣處以一萬元至五萬元罰鍰。
: 這次修法納管兒少使用3C產品時間,是與時俱進的立法。

: 盧秀燕指出,現在托兒所都有監視錄影器,
: 未來一旦發現保母放任兒少長時間使用電子產品,將可調出監視錄影帶作證據。
: 張秀鴛說,未來各縣市社會局或相關社福單位若接獲舉證檢舉,
: 便會派員到場訪視,只要屬實,就會對孩童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開罰;
罰你媽 小孩在其他地方用電腦 你要罰監護人
罰你好不好
: 例如安親班若讓學童長期使用電腦,一旦成案,就會對負責人開罰。
幹 那這樣是不是以後不要上電腦課了 白癡
這樣也可以三讀通過? 幹 民進黨沒有擋下來是怎麼回事? 幹你媽
: 另外,特種營業場所、成人用品零售店與電子遊戲場等,
: 應距離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兩百公尺以上。
: 法案也附帶通過決議,請經濟部於一個月內清查並輔導業者遷離或轉業。
網咖又要被搞了 神經病
兩百公尺內又怎樣 難道今天你金錢豹蓋在一中旁邊 大家下課就會進去找小姐嗎
一直都覺得這種法案根本只是搞笑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ppt.cc/2IQg
: 5.備註:
: 有事嗎?
作者: xxxd851130 (專業廢文教練)   2014-01-24 12:31:00
牛牛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5-01-24 12:32:00
台灣這類掩耳盜鈴法條多的去了
作者: LeoLionLin (獅子)   2015-01-24 12:37:00
懷疑是怕婉君使用網路又弄出諷刺影片嘲諷無腦黨,所以搞出這法案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5-01-24 13:16:00
去網咖抓人就好了,18歲以下開台超過半小時就可以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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