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8歲以下用3C逾半小時 父母要罰

作者: tst5381 (tst)   2015-01-24 14:07:42
這修法可能很蠢、很好笑、不實際,但是背後的問題也很嚴重
千萬不要想說反正罰不到我就算了...
放任這種爛法,那就是放任台灣往立法從嚴、執法從寬的方向走,是法治的退步
給不知道這是啥意思的人的科普: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04194
這一套就是中共政府的最愛,現在我們這群有遠見的立委們正在效法祖國精神
法律平常就擺著好看,沒人在乎、沒人被罰
等到政府想要搞你的時候,各種罪名全部挖出來,讓你百口莫辯
反正法院是他家開的,到時候要怎麼解釋法條都隨他高興
記得柯P之前因為發票被偵訊吧,那時候他就講得很明白了:
如果一個制度搞到七百多個教授都犯法,顯然是這個制度有問題。
不要看了那麼多案例還是沒警覺,這事不能笑笑就算了
惡法就要起身對抗,不能放任立委亂搞下去。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1-24 14:09:00
在改下去就要開始限制網路自由了 現在是溫水煮青蛙立這種垃圾法也不知道幹嘛 根本沒辦法執行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5-01-24 14:09:00
事的,這些垃圾立委正在做這種事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5-01-24 14:10:00
如果說沒有其他目的才奇怪
作者: QQ101   2015-01-24 14:16:00
立了這法大概也不會有人被罰 有意義?
作者: ioms (夜貓)   2015-01-24 14:20:00
有心人士當想藉這法條搞某人就有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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