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指的是
「電腦」(Computer)
「通訊」(Communication)
「消費性電子」(Consumer Electronics)
幾乎涵蓋所有要用到電的產品 以下舉幾個例子
警察缺業績去網咖身分證拿出來,開台超過半小時以上全部抓走
禁止18歲以下玩LOL
LOL比賽未超過18歲的選手打完一場立即被帶走(LOL很少半小時內結束)
講電話半小時 違法
跑步帶著GPS運動監測超過30分鐘 違法
看電視超過半小時 違法
聽廣播、音響、MP3超過半小時 違法
去KTV唱歌超過半小時 違法
高中以前的生活要回復到原始人了!
既然立了法!我只要檢舉 警察就該處理不是嗎?
放學後半小時進網咖開始報警 每個罰一萬就好 我能分到多少檢舉獎金?
※ 引述《kofi0916 (1124.2)》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自由時報 – 2015年1月24日 上午6:16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