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律師走路摔倒 判國賠35萬元定讞

作者: saveme (hihi)   2015-01-24 21:34:42
※ 引述《serialhon (人生如夢)》之銘言:
: 律師走路摔倒 判國賠35萬元定讞
: 2015-01-23 11:49:02聯合報 記者劉峻谷╱即時報導
: 78歲律師黃福卿,2010年2月11日上午7時許,行經台北市西門町的電影公園,
: 因地板高低不平、落差3公分,他踢到水泥間隙,身體頓失平衡跌倒,摔斷鼻子。
: 黃福卿蒐證後,向提出國家賠償訴訟,他主張設立及維護電影公園的台北市政府
: 文化局沒有注意公共安全,求償工作損失跟精神撫慰金共1900萬元。
: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市府文化局維護電影公園有疏失,
前年11月判決必須賠償35萬8000元,但黃福卿抱怨高院判決不公,
賠償金連打官司都不夠,再提上訴。今天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 http://udn.com/news/story/2/661449
:
作者: freeloop (後知後覺)   2015-01-24 21:37:00
作者: zzro   2015-01-24 21:45:00
法律是黨用來教育人民的 怎麼能讓人民拿來對付黨
作者: ufo15526368   2015-01-24 21:52:00
律師自己也要評估是不是開過高價碼吧 有那身價嗎?
作者: Atvancia (無糖綠)   2015-01-24 22:16:00
再說什麼鬼阿? 那是比例計價的 普通人會打破億的官司嗎?如果我今天是打一個100萬的官司 要繳這麼多錢嗎既然案請求支付比例的裁判費 又怎會是有錢人的遊戲反之,你有錢人要打官司反而要三思,因為金額通常很高想玩法律遊戲也會要你付出代價,避免只讓有錢人獨霸、濫訴。你怎麼講顛倒? 亂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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