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8歲以下用3C逾半小時 父母要罰

作者: ininder30cm (ININDER_30cm)   2015-01-25 03:40:52
※ 引述《YOYOGIVEME ()》之銘言:
: ※ 引述《iceblue7x (滿城盡帶路人甲)》之銘言:
: : 條文:http://goo.gl/vkz4Vu (p3)
: : 第四十三條 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
: : 五、長時間沉迷於電子類產品。
: :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
: ^^^^^^^^^^^^^^^^^^^^^^^^^^^^^
: : 應禁止兒童及少年為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行為。
: : 任何人均不得供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物質、
: : 物品予兒童及少年。
: : 第一項第五款電子產品之種類認定、使用標準及管理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 :
作者: yesyou (年年)   2015-01-25 03:43:00
想知道哪家店
作者: akira00150 (アッー!キラッ☆)   2015-01-25 03:47:00
跟你說 就算不是學店 也是有用筆試的...
作者: luke72 (ccc)   2015-01-25 04:18:00
國家考試也是都筆試啊 XD
作者: k0111 (高拐)   2015-01-25 04:52:00
因為教的人不會教 codeing要跟對人就能突飛猛進
作者: SuperUp (( ̄▽ ̄#)﹏﹏)   2015-01-25 07:04:00
去公司應徴 干!又是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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