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馬以工:美河市案 郝市府送3億

作者: diefishfish   2015-01-25 07:02:25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50421 ltN
馬以工:美河市案 郝市府送3億
一紙公文 提高2%工程費
〔記者郭安家、涂鉅旻、郭逸、蔡亞樺/台北報導〕針對美河市案,前監察委員、台北市
政府廉政委員會委員馬以工接受本報專訪時指出,前副市長林崇一宣稱千辛萬苦談判十個
月,捷運局多分了四千三百萬元,但郝市府一紙內簽公文,就提高日勝生工程費二%,等
於加了兩、三億元,「一閉眼睛,另一邊就送兩、三億元!」換算權益分配,日勝生增加
五、六億元房產。
前監察委員、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委員馬以工接受專訪指出,郝市府一紙內簽公文,就
提高日勝生工程費2%,等於加了2、3億。(記者方賓照攝)
前監察委員、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委員馬以工接受專訪指出,郝市府一紙內簽公文,就
提高日勝生工程費2%,等於加了2、3億。(記者方賓照攝)
監察院估計北市府在美河市開發案權益損失超過110億元。(記者翁聿煌攝)
監察院估計北市府在美河市開發案權益損失超過110億元。(記者翁聿煌攝)
馬以工接受台北市長柯文哲邀請,擔任廉政委員會委員查弊,她曾針對美河市權益分配爭
議,對郝市府提出糾正案。
按面積分 北市應獲4棟宅
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於二○○七年九月廿一日批案,按照捷運局與日勝生協商結果辦理權益
分配,即卅.七五%比六十九.二五%。但馬以工指出,市府與日勝生確定開發後產品交
換,接著以自己發明的「假定售價」回算分配價值,商業區假設很高價格,住宅區比較低
價,導致市府僅分一棟住宅,若按照面積分,好歹也有四棟住宅。
馬以工說,「若有土地給日勝生,這分配就是不合理」,若日勝生分得地上權,這分配就
差不多。
馬以工指出,林崇一稱辛苦與日勝生談判,荒謬的是一紙內簽同意文增加日勝生成本,「
一閉眼睛,另一邊就送兩、三億元!」她強調,柯市府應追回土地,才能解決美河市最根
本問題。
根據監察院報告,美河市所在新店聯開基地有八十五.四一%土地是強徵,開發後竟有五
十一.一二%移轉登記為私有;嚴重違反《憲法》。馬以工說,當時相關單位不告訴監院
土地已登記私有,追查才知二○一三年七月內政部「放水」,由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批准。
郝龍斌:絕對禁得起考驗
李鴻源回應,當初僅回覆新北市府詢問美河市案部分內容是否適法,未明確指出土地可私
自移轉登記;當時全案已進行至後段作業,他不清楚細部決定。
李鴻源也說,前市府時期,常常發公文要內政部解釋細節,即便多次回應中央無權干預,
市府仍要求背書,好似把燙手山芋交給內政部;「該怎麼做就怎麼做,這是北市府的責任
」。
郝龍斌昨表示,該案是監察院以及地檢署都已經調查過的案件,他絕對禁得起考驗
作者: pro33342 (pro33342)   2015-01-25 07:07:00
誰?
作者: vida2508 (大螃蟹)   2015-01-25 07:10:00
馬蟻南 的…
作者: joomo73 (joo)   2015-01-25 07:10:00
螞蟻工
作者: gsc0478   2015-01-25 07:10:00
李 跟楊 標準一套做一套
作者: XDXDXDXDDDDD (好笑ㄇ ⊙o⊙)   2015-01-25 07:11:00
誰啊
作者: wayne19   2015-01-25 07:16:00
噓樓上推文
作者: GABA (asdf)   2015-01-25 07:33:00
為什麼違反憲法?
作者: crossmyheart (我發誓)   2015-01-25 07:40:00
水清無魚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5-01-25 07:41:00
去牢裡吃年夜飯吧,挺垃圾連的好聾冰
作者: mengche (茂吉)   2015-01-25 07:53:00
對好冰冰有信心,門證跟球證都我的人,怎跟我鬥!
作者: HansLee (Try Try Try)   2015-01-25 08:12:00
強行徵收土地,卻轉為私人財產,比共產黨還齷齪
作者: gg889g8 (凰)   2015-01-25 08:20:00
現在還好 到2016之後 就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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