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 引述《RbJ (Novel)》之銘言:
: : 剛剛的頒獎記者會
: : 因為申請監聽的過程很多,耗費在這個時間太久
: : 柯P認為以後能不能跟法務部協調,以後警方申請監聽改為登記制
: : 先斬後奏,相關文件可以後來再補上,以便增加效率
: 這樣會有問題。
: 要做也是提流程簡化,而不是搞登記制。不過這就不是他管的到的。
: 這涉及隱私權的問題,本來判斷該不該讓公權力侵犯隱私權的權利本就由司法來決定的。
: 警察不能私自決定想要監聽誰就監聽誰,然後再補申請,這樣警察的權力太擴張了。
: 這才是真的失言。中時聯合之類的想打失言應該要打這才對。
苛屁簡直是亂搞
有關隱私權的法律本來程序就要更嚴謹
那這樣的話以後要去民宅搜索也採登記制算了
支持的苛迷先被登記制監聽才能顯示出對苛屁的忠貞
作者:
testSV (喔喔喔喔喔)
2015-01-25 10:44:00大家嚮往的美國 因為反恐就差不多是這樣喔
作者: ken741021 (心情真糟 = =) 2015-01-25 10:45:00
我覺得要有合理的監督機制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1-25 10:45:00
柯p這提議我贊成,但是監聽內容要公開透明
作者:
amovie ( )
2015-01-25 10:46:00法學博士馬英九 全部監聽都登記在柯建銘一案 十分先進
作者: ken741021 (心情真糟 = =) 2015-01-25 10:46:00
要不然會出現有心人士亂搞
作者: HungrySister ( ) 2015-01-25 10:46:00
如果是涉及人命的重大刑案 犧牲點隱私是必要之惡
作者: HungrySister ( ) 2015-01-25 10:47:00
分類管理就能兼顧人權跟辦案效率
作者: kei29 (阿駱駱) 2015-01-25 10:47:00
可以調出一堆法西斯酸民真是有趣
作者: vfgce (小兵) 2015-01-25 10:47:00
美國警察隨便就打死人,你也讚成?
作者: ken741021 (心情真糟 = =) 2015-01-25 10:47:00
要不然有前提的情況下才能做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1-25 10:47:00監聽內容要公開透明....我笑了
作者: TaipeiLeo (Leo) 2015-01-25 10:48:00
獨裁者就是慢慢被養大的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1-25 10:48:00監聽你的手機同時LIVE上網直播好不好
作者: kei29 (阿駱駱) 2015-01-25 10:48:00
何況一分類又要解決一個無罪推定問題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1-25 10:49:00監聽已是違法還要公開透明..
作者: kei29 (阿駱駱) 2015-01-25 10:49:00
無腦柯粉是覺得柯神大於一切 這些都能做到就是了
作者: HungrySister ( ) 2015-01-25 10:49:00
基準可以討論啊 比方說只限涉及人命的刑事案件
作者: ken741021 (心情真糟 = =) 2015-01-25 10:49:00
監聽若登記至也要公開透明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5 10:49:00
柯p只是先破壞法律,以後照北市府SOP來辦案,超有效
超越憲法的男人:1.方仰寧 2.柯文哲 這2個人結拜算了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1-25 10:50:00對柯文哲來說權力分立也是綁手綁腳吧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5-01-25 10:50:00
柯p不懂法律沒關係 但是不要隨意發言~這次真的嚴重失言
作者:
amovie ( )
2015-01-25 10:51:00柯文哲的想法 也是有前例可循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5-01-25 10:51:00
監聽票是法院核發的 你是要登記啥??當法官是你小弟?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5-01-25 10:51:00馬英九拿監聽當鬥爭工具在前 你還要放寬 更讓人上下其手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5 10:51:00
照柯p登記公開透明就好啦,幹嘛要遵照法官保留原則?由法官審查有侵害人民基本權之虞的強制處分,多沒效率!
作者:
amovie ( )
2015-01-25 10:52:00何來什麼違法 別笑死人了如果真的違法 黃世銘與馬英九早因為非法監聽起訴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5-01-25 10:53:00
照柯p這種想法那也不用立法院了 直接行政立法就好
作者:
testSV (喔喔喔喔喔)
2015-01-25 10:53:00高層根本不受法律束縛 楊實秋也說了 貪十億百億的絕對合法
作者: owen5611 (owen5611) 2015-01-25 10:53:00
學學馬狗監聽不用負責還有一群智障護航
作者: kenro 2015-01-25 10:54:00
重大刑案的時候是可以考慮,但那種政治性的就不可
作者:
amovie ( )
2015-01-25 10:54:00現行的法律人 對於這種監聽認為不違法沒有任何法律人起訴馬英九黃世銘非法監聽 要怪誰
作者:
amovie ( )
2015-01-25 10:55:00就是怪法律人自己現在說一堆法律 講的柯P違法 怎麼換成柯P就違法了
作者:
testSV (喔喔喔喔喔)
2015-01-25 10:55:00像是KMT這種等級的 只有選票能制裁 其他效果都很有限誰會指望法律能夠制裁一個 能掌控整個檢調高層的人
作者: kei29 (阿駱駱) 2015-01-25 10:56:00
沒有人去追跟馬騜的監聽合不合法有什麼關係啊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1-25 10:57:00重大刑案也一樣該找法院發
作者: skugin (hawk) 2015-01-25 10:57:00
重大刑案也不行啦 你要怎麼定義重大?
作者: kei29 (阿駱駱) 2015-01-25 10:57:00
現在護航的水準都這麼低喔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1-25 10:58:00黃世銘被判刑了喔 馬狗還是總統不要拿他救援
作者: TaipeiLeo (Leo) 2015-01-25 10:59:00
侵犯司法權也護得下去 這跟當時護黃世銘的那群9.2無異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5-01-25 11:00:00
他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現在監聽票是法院核發 找法務部做啥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5-01-25 11:00:00說穿了 總統濫用監聽例子就在眼前 你怎麼說服人民還要放寬
沒辦法 有部電影他媽爲了護航超腦殘 大概是9.2反串
作者:
amovie ( )
2015-01-25 11:02:00黃世銘沒有因為非法監聽被判刑阿
作者:
ispv7 2015-01-25 11:02:00法務部可以提修法,把通察法修正草案提行政院
作者:
amovie ( )
2015-01-25 11:03:00黃世銘也沒有因為非法監聽被起訴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5-01-25 11:03:00
想把法院核發改成檢察官核發嗎? 來看看柯p會不會被炮死
作者:
amovie ( )
2015-01-25 11:04:00說什麼非法監聽違法 到底為何不違法 是法律人自己惹出來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5 11:05:00
權力分立的憲法基本原則,就是要相互制衡,司法權更要獨立;柯p可能想覺得人治比較有效率,幹嘛法治。
黃馬亂搞沒被起訴當護航 那你是把當時dpp跟鄉民的
作者:
jayppt (絕代香蕉)
2015-01-25 11:06:00人治有效率 何必法治?XD 這種想法很適合去中南海當官
作者:
jayppt (絕代香蕉)
2015-01-25 11:07:00對岸的監聽大概也是登記一下就好 先斬後奏有效率
作者:
testSV (喔喔喔喔喔)
2015-01-25 11:07:00每次只要講到民主效率差 一堆人就拿極端獨裁來護航這世界不是只有兩種政體
作者:
amovie ( )
2015-01-25 11:08:00非法監聽無罪就無罪 這是事實 人民反彈也沒有用事實就是 非法監聽無罪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5-01-25 11:09:00傻傻的 台灣是完全人治 柯那還有機會選他幕僚到底在幹甚麼 要不要看一下他是不是累了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5 11:10:00
柯p講這種話,就是完全沒有基本法治概念啊!其實還蠻像他推崇的小蔣…
作者:
testSV (喔喔喔喔喔)
2015-01-25 11:11:00講法治 柯確實不如馬英九 馬幹了一堆鳥事都完全合法富邦 日盛生 遠雄 也都是合法不合理就算燒起來 也只燒到下面的替死鬼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5 11:12:00
柯p不是累了,他其實真的對政府體制、權力分立沒什麼概念,只是一直把SOP掛嘴上…
一些人不知道在反蝦米,又沒說每件都採登記制,重大刑
作者:
testSV (喔喔喔喔喔)
2015-01-25 11:13:00而且柯也只是個想法 有沒有說要立刻這樣做"建議"不需要合法吧 否則法律都不用改了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5 11:17:00
法治國家的SOP就是憲法、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一層一層;柯p想改變不是不行,但光是說要跟法務部改登記制,就笑死人了,是司法權的法官審查的好嗎?
作者:
ptta (ptta)
2015-01-25 11:18:00柯p超越法律 真偉大
作者: jerricle1 (福馬林的春天) 2015-01-25 11:20:00
所以濫權監聽比較好嗎?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5-01-25 11:21:00與其濫權監聽 還不如真的弄個時空戰警比較實在
作者:
tptx6 2015-01-25 12:00:00顏色對了,屁話也會有人來護航
作者:
msa5566 (msa5566)
2015-01-25 12:02:00k黨選前說:沒問題不怕監聽,你知到要姦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