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sner5566 (理察波斯納.五五六六)》之銘言:
: 雙屍案 柯文哲:監聽改登記制更快破案
: 發稿時間:2015/01/25 10:22 最新更新:2015/01/25 10:51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25日電)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表示,就西門町雙屍案,若行政程序的
: 監聽和調通聯紀錄,改成先斬後奏的的登記制,將會更快破案。
: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在萬華警分局表揚有功警察人員,做出上述表示。10401251
: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501250049-1.aspx
: 有時候 從一個人不經意流露出來的想法
: 就看得出來這個人的內心思維為何
: 遇到柯P 人權保障要都退避三舍了
其實我覺得有一個更好的方法
限定重大刑事案件採登記制就好
例如:強盜殺人或虜人勒贖等
會危害性命及公共安全的案件
以此為依據
至於一般的竊盜或貪瀆就用傳統手法去辦就好
這樣不是更好嗎?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5-01-25 12:40:00
危害性命及公共安全怎麼認定,誰認定?????????????????
作者:
zamki (躲在瓶子裡的蜜蜂)
2015-01-25 12:41:00這時候自由心證的問題出現了,刑案關係人怎麼算?
作者: kei29 (阿駱駱) 2015-01-25 12:41:00
啊要這樣以後案由都掛殺人就好了啦 反正聽完再改就好吼
作者: JAN1905T (姚爸) 2015-01-25 12:43:00
台灣就是啥都不能討論,爛死了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5-01-25 12:43:00
先去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看一看拉 搞登記制是想幹嘛??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1-25 12:44:00
強盜殺人或虜人勒贖等 誰認定??
已經發生殺人案 嫌疑犯是誰 有幾人 聽幾人難道都警方辦案人員決定嗎?
其實通保法本來就允許緊急監聽,現在問題是要跟法務部協調,讓檢方概括授權,由警方直接執行監聽與送請法院審核,這樣就可以跳過中間檢方這道程序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5-01-25 12:52:00
我覺得那是檢察官的職權 我不認同為了效率就限制檢察官
作者: dreamyello (昔時) 2015-01-25 12:53:00
有時間就去了解 沒時間就閉嘴讓專業的來
樓上不認同又如何,實務上不認為檢方事先概括授權違法
作者: hanghking (萬) 2015-01-25 13:05:00
學說上可有所批評啊
我知道學說上爭議很大,但柯p的說法有實務上的可行性
作者: hanghking (萬) 2015-01-25 13:14:00
雖然這樣對警失禮,但依刑訴偵查主體是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