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5-01-25 18:41:30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125/548525/
監聽先斬後奏挨批 柯P:應分級分類
西門町峨嵋停車場槍殺案嫌疑人陳福祥12天落網,台北市警局的報告提到調閱通聯紀錄要
花2天,台北市長柯文哲認為未來監聽可採「先斬後奏」登記制,引發綠委段宜康質疑這
是為辦案效率犧牲保障人權程序。柯下午受訪時說,這與9月政爭不同,他認為監聽應「
分級分類」,政治偵防監聽要取得同意這是合理,但「這都已經知道嫌疑犯是誰,你還叫
他等2天,沒有道理」。
柯文哲兩度用手術房開刀為例說明,開刀當然要取得家屬的手術同意書,但他以前在加護
病房時,有時候病人開完心臟出來,他們跟家屬說手術很順利,請家屬回去休息,但回去
不到半小時後,病人胸管出血,遇到這種緊急狀況,有時候沒家屬同意書、也沒推回開刀
房,在加護病房就打開胸腔止血。
柯文哲表示,警方辦案都已經很清楚兇殺案嫌犯時的監聽,不同9月政爭時監聽立法院長
王金平與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這兩種不一樣,他認為這是典型的因噎廢食,為了一件事
情制定法律,結果搞到大家不能執行。
柯文哲說,還好嫌犯沒有逃離台灣,如在最急迫的一兩天就逃掉,根本抓不到人,因此通
聯紀錄或監聽應要分級分類,同樣用一套法律是不對的,他直言這太拘泥法律了。他強調
,法律應服務人民,不是人來服務法律,在人權與效率之間總是會有平衡點,柯說他很討
厭標籤化,先把人貼標籤,說危害人權,這不見得。(吳家翔╱ 台北報導)
作者:
rvuu (天牆)
2015-01-25 18:43:00柯文哲兩度用手術房開刀為例說明,開刀當然要取得家屬的手術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25 18:43:00再不修正護航的都不知道怎麼護了
作者:
fhscyt (虎侯)
2015-01-25 18:43:00認真給腿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5-01-25 18:44:00以下開放柯粉護航 只要是柯 違法監聽也是OK的
作者: lawkennedy (law) 2015-01-25 18:45:00
這種方法倒沒問題
作者:
aaagang (我...)
2015-01-25 18:45:00藍綠只有是非題
作者: xxKWANxx 2015-01-25 18:45:00
為什麼遇到這些人 意思都會被曲解成不一樣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5-01-25 18:46:00這種手上有重武器的殺人犯,必然是最高等級,比例原則。
作者: xxKWANxx 2015-01-25 18:46:00
國民黨已經不意外 民進黨是在幹嗎
作者: shauyuan (好奇水瓶) 2015-01-25 18:46:00
當然要說是柯P改口修正,不然怎繼續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5-01-25 18:46:00柯粉要變成河粉了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5-01-25 18:47:00這樣解釋是可以說的通的 不過還是要看配套怎麼討論
作者:
arcanite (不問歲月任風歌)
2015-01-25 18:47:00只監聽嫌犯有急迫性可接受 監聽他家屬就要再商量
作者: ds2tw (ds2tw) 2015-01-25 18:49:00
已經有犯罪事實在逃的,應該適用
作者: clover1211 (絕處合易幾逢生) 2015-01-25 18:51:00
問題是為什麼要等兩天吧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1-25 18:51:00
不可行啦 如果監聽錯人咧
作者:
wgadv (wga)
2015-01-25 18:52:00壞人就是不相信好人會作好事,小段看太多壞人了,忘了好人
作者:
hochuck (阿勒)
2015-01-25 18:52:00應該還要限定最輕本刑N年以上吧 不然微罪也需要?
作者:
iridore (BOW)
2015-01-25 18:53:002天感覺就是某黨在衝康 跟撲殺禽流感一樣能拖就拖
作者: alonli (零散) 2015-01-25 18:53:00
這樣解釋就聽得下去了 幕僚真的要盯一下他的表達方法
作者: as1100 2015-01-25 18:56:00
"違法"監聽??? 9.2最愛依法行政了
作者:
ymx3xc (U文多多)
2015-01-25 18:57:00沒錯 就是這樣 這樣的解釋很好阿
作者: kei29 (阿駱駱) 2015-01-25 18:58:00
分級怎麼分啊 是分級了就可以把法院拿掉喔何況現行法也有分啊 才會有緊急監聽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1-25 18:59:00
無感
作者: kei29 (阿駱駱) 2015-01-25 18:59:00
問題是你在那邊講效率 可以因為碰到人權核心?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1-25 18:59:00修正後就跟沒講一樣了
作者:
boykid (哀哀~~~)
2015-01-25 19:00:00推
作者:
Voony (Find way Home)
2015-01-25 19:00:00這真的挺不了
作者:
Nchun (NNN)
2015-01-25 19:01:00這真的可以推了
作者: skugin (hawk) 2015-01-25 19:02:00
我是覺得還是給法院認定啦 想辦法加速法院程序比較好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5-01-25 19:04:00
這給推 的確這種情況是ok
作者:
GYGARY (我愛棒棒球)
2015-01-25 19:04:00人權第一那花一個月審核監聽資格都不過分XD
九月政爭就是拿A案聽B案,分類有個屁用我沒看過修法是主動增加糢糊地帶的
作者: asdg62558 (吐司皮克) 2015-01-25 19:09:00
這不推不行
不要鬧了 沒辦法分類的 法律不明確真得很可怕要效率可以從實務上跑公文著手 但不要從保障人權的開刀
作者:
lch2011 (LCH)
2015-01-25 19:10:00也修正太快了吧這新聞不是剛出不久?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5-01-25 19:10:00
他修正完~還是很空心阿....
作者:
smtp (smtp)
2015-01-25 19:11:00柯P再講下去、建議下去, 法律人的臉要往哪擺?
作者:
f731227 (牛脾氣)
2015-01-25 19:13:00就不要改善,讓壞人晚點落網,多點時間在外面害人
作者: kenro 2015-01-25 19:13:00
其實討論而已 O大也不用急著貼標籤 把人權大帽先扣上柯P意思也只是討論看能不能再加快速度 原條文本就已有空間
這件事情要討論 層面很廣 柯不是全能 不用甚麼都捧他
作者:
h321123aa (the king of toolman)
2015-01-25 19:15:00這樣說好多了……
我沒有扣帽子 但這點完全反對 台灣監聽已經夠氾濫了
作者: kenro 2015-01-25 19:16:00
柯P也沒堅持甚麼 就是可以商討看看能否在現行法律加快而已
作者: deeplythink (deeplythink) 2015-01-25 19:16:00
黨工看不到這篇!繼續扯 沒有標準,沒有是非!阿扁下台!
可以顧人權又不用浪費時間 這我就非常同意柯P這方面真的不行 請跟法制局長談好再講 拜託謝謝
作者:
rush007 (Buzzer-Beater)
2015-01-25 19:17:00推 很清楚
作者: kenro 2015-01-25 19:17:00
氾濫和這種急迫性的案件先隔開吧 討論後覺不妥就照原本這點上也不是柯P的權責 現也沒堅持要照他的意思走
作者: hankhui3175 2015-01-25 19:19:00
像這種追捕重大通緝犯應該可以 可以考慮修通保法 加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5-01-25 19:19:00現行也有分,但是實務上檢方不給你用緊急監聽
因為現在柯P一講 人民就很支持 KMT會趁機亂改 是怕這個不是要批評柯P 而是他現在一講 壞人會利用 很可怕
作者:
meowchen (喵勸 ㄟ(|v|)
2015-01-25 19:20:00清楚多了 推
他也很敢(白目 這會讓自己惹一身腥 又得不到政治效益
作者:
traipse (ar)
2015-01-25 19:20:00涉及治安案件的再採報備制比較好啦
如果現在亂修 有人反對 就被罵扯柯P後腿 很可怕欸親愛的各位 哪個不涉及治安? 這種不明確定義 會失控
作者: deeplythink (deeplythink) 2015-01-25 19:22:00
黨工看不到這篇!繼續扯 沒有標準,沒有是非!阿扁下台!
作者: kenro 2015-01-25 19:22:00
遇到緊急的案件通聯調閱採登記制完全可行 監聽則有討論空間
支持實務上速度要快 但真的反對報備制 會被壞人利用
作者: wrbfndkdo 2015-01-25 19:23:00
不管柯p做啥這些人都有意見
作者: riches (天氣好冷) 2015-01-25 19:23:00
清楚就推啊~
民主社會本來就會有意見阿 就討論嘛 冷靜討論OK?
作者: kenro 2015-01-25 19:26:00
所以O大要有嚴格限制的條件 像這種帶火力的犯嫌有其急迫性
作者: popest 2015-01-25 19:27:00
推
所以阿 可以討論 但直接講登記制真得很可怕...認真覺得是這樣啦 監聽 應該要規定得更明確 保障人權又效率
作者: kenro 2015-01-25 19:30:00
我也覺柯P的意思也僅是討論 所以本就可研究 太廣闊反而不需
作者: koala2010 (橘子汽水) 2015-01-25 19:30:00
推
對阿 知道柯P是想討論 但他現在能量太大 一講就會被利用國民黨巴不得監聽所有反對他們的人 搞不好就開始亂修法
作者: tomwu770926 2015-01-25 19:31:00
真的該分類
柯最大的效應 就是把大家閃躲不敢面對的問題 拉出來談
大家可以去查重罪羈押 就知道KMT可以怎樣亂搞法律完全支持效率要高 但也請大家去了解真的要很嚴謹面對
今天柯P是好人 他是善意 但到立院 就一堆妖魔鬼怪
作者:
FRX (がぬすぬ)
2015-01-25 19:35:00這樣講就清楚多了
作者:
sonlight (愛說笑的人)
2015-01-25 19:35:00好像也有道理!
支持治安類可以先斬後奏,不然有顆不定時炸彈在路上走。
治安類的 搞學運的每個都是治安類 國民黨就會這樣搞
要求監聽有哪個不是治安類的,或許應該用重大刑案比較精確一點
看公投罷免法被國民黨亂搞 真的 我相信柯 不相信立法院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01-25 19:40:00跟柯黑認真什麼?
作者: slashlin (Bo Rhap) 2015-01-25 19:41:00
應該要分黨的
看看台灣歷史 "治安類"這三個字 可以怎樣解讀...很可怕
樓上,監聽不限於治安吧,不過謝謝你指正成重大刑案。我指的是1wt大。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5-01-25 19:44:00這需要公聽會 正.反.第三方出來各舉例 和 現行法條可行性即便柯4年可能有辦法做到不監聽市民,那往後有誰能控制?
作者:
putapig (噗打皮革)
2015-01-25 19:48:00護航沒有極限 同一句話你給朱立倫說看看
作者:
m21423 (WSH)
2015-01-25 19:49:00那下次選舉時 可以名正言順監聽政敵了 意圖顛覆王朝的嫌犯
真的阿 要是朱立倫馬英九講這種話 會嚇死人今天是柯P是好人 大家都用善意解釋 KMT巴不得大家這樣
作者:
redece 2015-01-25 19:50:00河粉快護主啊
作者:
ycix (從缺)
2015-01-25 19:53:00推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01-25 19:54:00開刀房那個算是同一個手術吧 如果隔1週我可不信有醫師敢沒簽名就開
整天只會以外科醫師當例子 只是顯示他還活在白色象牙塔裡面
作者:
mengche (茂吉)
2015-01-25 19:55:00檢討完 馬上就有需修正的項目出現 這才會進步
作者:
homeaki (敏)
2015-01-25 20:00:00推,頭腦清潔
作者:
Mues (Mu)
2015-01-25 20:00:00推 事有輕重緩急
作者:
a760981 (七夜剎那)
2015-01-25 20:01:00醫生性格就是講求效率阿! 難道台北市長不需要效率?
作者: MDS (空) 2015-01-25 20:05:00
推~
作者:
homer0403 (人活著就是為了學會珍惜)
2015-01-25 20:08:00沒修正的話真的該噓 修正後再觀察看看是否有濫權可能
作者:
KaedeRed (KaedeRed)
2015-01-25 20:13:00柯P話講很快,希望他出口前先想一想,但這樣又不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