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國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監聽先斬後奏?法部:從程序上調整
3.完整新聞內文:
針對台北市長柯文哲建議通訊監察「先斬後奏」,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今日表示,已提
案廢除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中關於通聯調取票的規定,全案已經行政院通過送交立法院;至
於監聽部分能否從程序上、要件上縮短聲請時程,陳明堂表示,仍有討論空間。
陳明堂說,通聯記錄包括電話、網路活動,對人權侵害較小,但現行規定所涉案件必須為
本刑3年以上之罪,造成救災救難、協尋失蹤人口的困難,行政院已在去年10月16日通過
修正草案,刪除第11條之1調閱通聯記錄須經法官同意的規定,並將草案送交立法院,目
前尚未排入程序委員會。
陳明堂表示,監聽與憲法保障的人民祕密通訊自由有所衝突,因此經過20年來的討論修正
才建立目前由檢察官聲請、法官核准的機制,如何加快監聽的程序,應從程序上、要件上
討論。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125002367-260407
5.備註:
ゴミ丼支持的事? 那就絕對不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