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好的方式...
似乎是市政府訂好規範,讓有能力提出符合規範的財團,提出建案來開發,
不要自己跳進去做, 也就是說看能否搞的有點像BOT案那樣,
市政府做好審查的工作就好了, 然後收錢
讓財團去開發為高爾夫球場、賽車場
貨生存遊戲場,
或規劃做為台北市最大的野生動物園, 生態公園,
若台灣要發展足球, 台北也找不出夠大的場地蓋足球場,
蓋在社子島可能不錯, 不怕淹水,
不過足球場能否賺錢就不一定了
高爾夫球場應該是比較不怕淹水, 而且都有錢人在玩,
而且比較賺得回來的投資,
旁邊蓋觀光旅館(造型不怕淹水,很有特色的旅館)
當然賽車場也是不錯,
有沒有社子島有無考慮過蓋高爾夫球場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