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車工騙「住美國」 婦為他再婚夢碎
2015-01-26 09:34:06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石姓男子吹擂「家在天母、長住美國」,朋友的杜姓妻子傾心,和丈夫離婚後改與石結連理
,卻發現他是修車工。結婚9年,雙方爭吵不斷,杜婦提離婚。士林地院發現石近年來仍謊
稱「單身」,上交友網站交友,違反婚姻忠誠義務,判兩人離婚。
杜婦表示,石是前夫的朋友,相識期間時就常獻殷勤,並稱「淡大畢業、家在天母、長住美
國」,在台灣教日文,還任職知名的奧美廣告公司。杜婦說,石幽默風趣,她和前夫離婚後
就和他結婚,「以為找到可終身依靠的伴侶」。
「他只是修車廠的『練習生』」杜婦婚後才發現被騙,但婚已經結了,只好「咬緊牙關」。
她說,兩人之後簽了切結書,要求「彼此不欺騙對方,如有違背即刻離婚」。
夫妻生下一雙兒女,但兩人長期冷戰、幾無互動。2011年時雙方曾談判離婚,石找來叔叔助
陣,因離婚條件差異太大,杜婦被叔叔揍,鼻梁、左額負傷,她嚇得搬家。
杜婦說,離家後丈夫曾懺悔、致歉,但幾天後卻寄存證信函要她出面,否則將控告她遺棄子
女;她一度想到花蓮七星潭尋短,想到兒女稚嫩的臉龐才作罷。
石姓丈夫解釋婚前曾同居2年,他的真實身世妻子「隨便查應就能知道」。他反批妻子不做
家事,洗衣、拖地、倒垃圾都是他包辦,也不關心孩子。
法官認為雙方面臨婚姻危機,石找來叔叔不但無助溝通,叔叔打傷姪媳讓裂痕更深。法官也
發現石一方面請求妻子回家,一方面卻上「愛情公寓」網站以「單身」身分交友、帶女網友
回家,夫妻已無互信基礎。
士林地院也判未成年兒、女的權利、義務由父親任之,母親可定時與孩子會面。石另應給付
女方46萬元,其中30萬為精神慰撫金。
http://udn.com/news/story/2/66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