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oOm ((=ΦωΦ=)~口苗~)
2015-01-26 12:00:01哥剛剛細想了一下
由於拆除預算有限的問題
每年違建只能拆除幾戶
遠遠比不上屋主蓋的速度
那麼為何不要把拆除經費 讓屋主自行或者部分負擔呢?
至少速度會緩一些
或者
乾脆把拆除違建變成BOT外包
每年規畫幾戶 變成一門生意
把市場做大 這產值至少幾十億跑不掉吧
有掛嗎?
作者:
Azabulu (Aza)
2014-01-26 12:00:00屋主會哭窮
作者:
voodist (小蟲)
2015-01-26 12:01:00政府代墊 事後跟屋主請款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26 12:01:00用C4
應該屋主自付才對,款項直接從薪水扣除,或查封房子!
八成一堆議員親戚都一堆違建所以拖拖拖先抓這些議員開刀 看他們怎護航
作者:
ufo24x (幽浮X)
2015-01-26 12:07:00贊成C4.3樓加蓋8樓.一次炸平.看違建戶以後會不會自己拆交給政府就是一次"平".簡單明瞭又省事
作者:
b0d (我是大笨蛋)
2015-01-26 12:09:00代執行拆一點點讓你違建不能用 然後跟屋主收比市價貴的拆除費
作者: enixl 2015-01-26 12:10:00
雙北都有這條阿 效果如何應該不用說了吧
作者:
b0d (我是大笨蛋)
2015-01-26 12:11:00例如屋頂鐵皮鋸掉 四圍牆面打大洞
作者:
be52879 (自閉兒小王子)
2015-01-26 12:15:00推五樓V大.......
作者:
knives 2015-01-26 12:29:00就跟汽機車違停一樣阿,還不是人民買單,這個竟然要政府買單簡直莫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