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黑特] 這些鬼BOT真的都把人民當白痴耍!

作者: patellayu (膝蓋骨鐵屁股)   2015-01-26 16:52:14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KnVJyhS ]
作者: patellayu (膝蓋骨鐵屁股)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黑特] 這些鬼BOT真的都把人民當白痴耍!
時間: Mon Jan 26 16:04:04 2015
最近比較有空加上看政論節目講市政府聯合開發案的時候旁邊一直有人碎碎念說:
「你又不瞭解事情經過,不要隨便評論」
氣起來想:好!我就把整個事情弄清楚,看看到底怎麼樣!
果然,只有更氣.....真的是把人都當白痴耍
大巨蛋美河市這些我不懂,所以只從北投醫旅來看看這些開發案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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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文章裡面所有的資料都是從監察院或台北市政府網站上可以找得到的訊息,
沒有任何臆測假造的成分,請安心服用。
服用此文章後可能會造成頭痛、頭暈、噁心、血壓高、想打人等等副作用,特此聲明。
(這也不能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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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回顧一下醫旅案的歷史。
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市立醫院醫療基金監督管理委員會」在會議中用
「臨時動議」的方式通過了「聯醫基金」規劃逐年預算支付「台北醫旅工程款」提案。
九十七年五月,台北市衛生局招開觀光醫旅籌備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
會議上決定了這個案子採用OT方式興建。
同年八月,聯醫基金編列北投醫旅工程預算案送交台北市主計處,從這個時間點起,
聯醫確定要負擔九億的興建費用。
一下看到這麼多日期有點煩,不過請稍微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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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介紹OT。
大多數台北人應該都聽過萬芳醫院,萬芳醫院就是個OT案,
跟BOT不同的地方在於OT案的基礎硬體建築由政府出資興建,
營運和最後的移交由民間廠商負責。
其實政府機關的大多法律規定都很「直覺」,跟我們一般熟悉的做事條理沒什麼不同,
遵循很簡單的邏輯。
譬如說如果我們家裡想要重新裝潢,流程大概就是家人討論一下然後去找設計師或是工班
諮詢看看想法可不可行,然後看看要花多少錢,都沒問題就開始施工。
所以,基本原則:
粗略概念————>評估————>實行
沒什麼太大學問對不對?
政府做事情當然也該照這個道理,不過在公務機關,這不只是道理,還是法規。
所以我們還看一下北投醫旅案從有個「概念」以後,是怎麼run的。
順著原則,下一個步驟應該是評估。
有沒有評估報告呢?找了一下果然有!(好開心)
恩!九十八年度三月的時候台北市衛生局核定了國際醫旅的前期評估報告。
等等等~等一下,九十八年三月?忘記的話往上翻,九十七年的五月這個案子就已經確定
然後八月的時候連錢都劃好了(從聯醫提錢)。
我長這麼大終於知道原來「事前評估報告」是「事後再做」的啊!
那我那麼多年考試都白考啦!
照台北衛生局的邏輯,應該是我先把「答案」寫好,然後老師再把「題目」填上去才對嘛!
看到這邊已經很度爛了,奇怪管理聯醫基金的人也都沒有疑問嗎?
人家隨便就把你一半的收入劃走了,你好歹也叫兩聲啊!
沒關係,再繼續看下去。
原來,在三月份前期報告核定之前,二月份時,聯醫就跟台北市衛生局針對北投醫旅案
簽訂了一個「工程委託代辦協議書」
這個協議書裡面寫了什麼呢?監察院的報告給這個協議書兩個字的評語:「模糊」。
總之,這個協議書簽了以後,聯醫在整個北投醫旅案就剩一個角色:
提款機
沒了,接下來所有的管理、監督權限、權利金、績效評核等等都委託給衛生局,
總之一切事情聯醫一點施力點都沒有。
記得這九億費用超過聯醫一半以上的收入嗎?
用日常生活比喻大概就是
鄰長到你家跟你說
「誒,你今年明年後年賺的錢有一半我要拿去修我家廁所,你趕快簽一簽支票?
什麼?你要監工?我家廁所你又用不到監督幹嘛?不要囉唆趕快簽!」
這跟金光黨有什麼不一樣?!我相信任何有行為能力的人都不會簽這樣的鬼東西。
很不幸,聯醫就簽了。
整理一下整個案子的決策和監督單位。
北投醫旅案誰決定要做? 衛生局
預算誰張羅? 衛生局(叫聯醫拿錢出來)
誰負責事前評估? 衛生局
(應該叫事後評估)
誰負責招標? 衛生局
誰負責監督? 衛生局
原來我剛剛說的先填答案再找題目還不是完整流程。
應該是答案我填好以後在自己隨便寫兩個題目上去。
難怪考試都一百分!
台北市衛生局利用促參法以及從聯醫基金直接提款的方式繞過了議會監督,
然後再用見鬼的代辦協議把聯醫架空,整個案子變成一個單位說的算........
什麼程序正義什麼權責區分都跟狗屁一樣,這就是這個案子的流程。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1-26 16:18:00
請付資料來源(不是新聞)謝謝
作者: itri3185 (竹夢)   2014-01-26 16:21:00
去告啊!不告又在哪邊捕風捉影,講些我們也無法查證的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4-01-26 16:23:00
還把這些東西列為機密 自己不公開 叫下一任公開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4-01-26 16:44:00
意外嗎?遠雄巨蛋屋頂開始往上舉升(2014/5/7)後才送變更計劃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5-01-26 16:55:00
科科 看看前幾樓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5-01-26 16:56:00
成功釣到二隻蛆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1-26 16:56:00
我們把標準拉高成弊案 是否是確實的或者僅止於爆料如果到時確定是弊案 是否科批沒辦出 代表搓圓仔湯這些標準要拉一拉 成一致 到時才能檢驗 不然柯粉可以亂
作者: doomhammer (流浪大酋長)   2015-01-26 16:58:00
不意外啊 這就是現在政府辨事的態度啊 底下都橋好了然
作者: abel0201 (亞伯)   2015-01-26 16:58:00
你可以看全台灣的BOT案 幾乎都是政府吃虧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5-01-26 16:58:00
反正有做事 每天看起來很忙 啊 已經爭取更多了
作者: patellayu (膝蓋骨鐵屁股)   2015-01-26 16:58:00
我在政黑板有回文附上監察院報告,算是可信資料吧!
作者: abel0201 (亞伯)   2015-01-26 16:59:00
別台北市看台灣惹 全台灣的BOT案都有問題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01-26 17:01:00
拒絕參與政治的懲罰之一,就是被糟糕的人統治
作者: amaranth5566 (Amaranth)   2015-01-26 17:01:00
最簡單的思考方式:假設這些是爸爸的土地,你會不會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15-01-26 17:01:00
GM都不抓BOT
作者: piggy826 (民主逗士)   2015-01-26 17:32:00
這篇檢舉沒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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