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午安
剛剛跟朋友們一起去吃飯,吃到最後我是不知道其他人怎麼想但我真的好不舒服
我朋友她自從進了某間私大法律系之後,開始很喜歡使用法律用語
雖然從來沒拿過書卷
對我使用就算了我還聽得懂,只是心裡真的會覺得這樣說話很奇怪
可是對其它物理系生科系資工系得宅宅們也照說不誤
你侵害我的人格權你要付損害賠償、向你主張衛生紙的請求權 等等
妳又不是在法庭吃飯只是在一間熱炒店吃炒牛肉喝蛤蠣湯而已
說話有必要這樣子嗎?
大家有沒有碰過這種人,大家又是怎麼面對的呢?
她是女的但聽到這樣我想大家都不會有興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