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買半版廣告 「是損失者非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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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7日00:00
大巨蛋風波延燒,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在今天(1/27)出版的《蘋果日報》刊登廣告《大
巨蛋事實報告》,表示當初因為建築師劉培森一再邀請,遠雄才會參與台北大巨蛋興建,原
先的理想如今卻被污名化,「對遠雄來講,情何以堪?」並列舉4大項目,訴說興建緣由、
合約問題、移樹爭議,最並請大家支持大巨蛋這個國家重大建設能早日完工。
廣告中表示,遠雄參與大巨蛋興建後,歷經黑函、不實資料等指控,已三度刊登《台北巨蛋
、何去何從》、《大巨蛋的真相》和《大巨蛋的真相2》等廣告澄清,而當初監委黃煌雄所
提的39項缺失與合約及事實無關,監察院聯席會也已結案存查。廣告中強調,遠雄如果有不
法事項早已被移送,並表示願意配合再調查。
趙藤雄在廣告中並表示未故意拖延工期,而是原本建造執造約定1年取得、卻花了5年,光是
建照就延誤4年多,加上交地後不能動工約1年、移樹被護樹團體阻礙10個月,以及法定原因
及颱風豪雨等因素可依約追加工期,「所以,遠雄並無違約,是損失者、並非受益者,真正
受益的是全民與市府」。
廣告中並特別花了兩點來講移樹爭議,強調如果樹不移、位在快車道上,會造成交通打結,
並增加車禍傷亡的可能性;而移樹後,忠孝東路及光復南路將各增加兩線快車道,建物本身
又退縮15至22公尺,增加3排樹形成林蔭大道,將會更漂亮也更壯觀。
針對權利金問題,廣告中表示,光是大巨蛋場館現在的成本就要花166億元以上、比原先增
加88億元,每年維護費用大約要6億,50年下來就要466億元,「這就等同於是權利金」,還
表示這個金額是台北101大樓權利金的2.2倍,而且商業樓地板面積還比101少了8.4萬坪。
與101對比完,趙藤雄在廣告中又拿高雄巨蛋做比較,表示兩者招標時間相近,但高雄巨蛋
工程預算僅約為台北大巨蛋的1/4,而且高雄巨蛋還有政府出資15億元支持,台北大巨蛋卻
是遠雄獨資,「哪來的特權與暴利?」
廣告最後一段表示,要批評也請讓大巨蛋完工使用,並表示會將《大巨蛋的命運》撰寫成書
,完全攤在陽光下供檢驗,「屆時要如何評價遠雄,也都還不會太遲」。最後屬名趙藤雄。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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