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板上先進,為什麼非得要蓋這座大巨蛋?
如果遠雄的目的是商場,所以大巨蛋跟疏通道安檢等的全亂來,
那可不可以拆了大巨蛋,乾脆點全弄成商場,然後安檢照規矩來,
而市府跟遠雄重新簽約,對分商場等的收益?
現在是卡在合約是 KMT 簽的,法院是 KMT 開的,
北市府方的承辦監督人員也是 KMT 的小門神,
所以除非先把這些小門神給逼到吐出真話跟滾蛋,
不然多明顯的違約,都能被當成小缺失來處理,
想要靠訴訟逼遠雄,也只是浪費錢跟時間,
而且還會讓工程直接停擺,留個醜馬桶在那。
如果當初合約是要蓋大巨蛋,但被官商勾結,
搞成大巨蛋設計被遷到只能蓋開閉幕的場地,
那把這種經濟效益為負的東西快點拆掉,
重新簽約,規畫成商場為主的地方,賠錢的不要蓋,
這樣會不會比起叫市府市民承擔垃圾建築的負債好?
至於松菸護樹,只能說很遺憾,裡面的更老的樹都被鏟了,
剩下外圍的只能盡量要求好好移植走,
要不就是把遠雄的設計全部打掉重做,
否則照前朝為了幫遠雄擴大商圈而違法變更的不利合約,
樹看來是非得移走不可,除非民意強到把沒良心的建商,
還有愛官商勾結的全趕出去,不然要叫柯批那一小撮人,
來把積了16年多的屎全清光,難唷。
不過如果愛戴馬英九跟郝龍斌德政的民眾真的很多,
願意為了16年遺愛而每年背個幾萬還多少的負債的話,
那就當我沒問這個笨問題。
(話說為什麼古蹟可以一夜就火災燒光,垃圾卻從沒被處理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