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8歲以下用3C逾半小時 父母要罰

作者: hunfu (糟糕大叔)   2015-01-27 15:59:23
這些立委是吃飽太閒沒事幹,想讓以後柯P讓他們嗡嗡嗡嗎?
一條法律訂出來一定要有意義,而且要能讓法務單位可以有執行的空間
馬的,老子小孩在家吃飽沒事幹打電動一天,對身體不好沒錯
誰抓的到?
誰會提報?
怎麼證明?
這跟脫褲子放屁一樣,毫無意義
根本沒有執行的空間啊 = =
如果是行政機關建議修法,瑪瑙政府不意外
如果是立委提出的法案....誰能告訴我是哪幾個立委??
即使不發動罷免最少也不投票給他了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1-27 16:00:00
在教室、廁所、寢室裝監視器就可以罰了 耶
作者: miacp ( )   2015-01-27 16:01:00
網咖抓那些開台超過半小時的小屁孩就大豐收啦
作者: abc0922002 (ABC一值都是很nice的)   2015-01-27 16:01:00
有阿,可以選擇性辦案
作者: viragel   2015-01-27 16:04:00
網咖真是大豐收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5-01-27 16:07:00
兒少團體多撥點資源去幫助弱勢兒童比較實在…
作者: KudanAkito (司令官 私がいるじゃない)   2015-01-27 16:12:00
「你用電腦超過30分鐘我要罰你」「因為政府會罰我」This is education.
作者: otherman (總經理)   2015-01-27 16:16:00
有些國家已經用平板在上課了這些人不知道喔
作者: neowu (東村誠)   2015-01-27 16:21:00
選擇性辦案啊,逼網路,3C業者推動實名制啊這和強迫每間賣吃的餐廳一定要提供一道素食餐點不然就罰錢一樣好笑,都是立意良好,但是寫成法條就整個詭異
作者: otherman (總經理)   2015-01-27 16:23:00
而且這種事叫政府機關醫學或民間基金會等作宣導還較適合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5-01-27 16:45:00
你還沒搞懂 先入人於罪再只抓想抓的人 中共政府都這樣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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