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報導王文洋踏父墳《壹週刊》判賠60萬

作者: eddisontw (沙丘)   2015-01-27 17:30:2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報導王文洋踏父墳《壹週刊》判賠60萬
3.完整新聞內文:
【黃哲民╱台北報導】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二房長子王文洋,不滿三年前遭《壹週刊》
指稱踩踏父親墳頭,提告要壹傳媒賠償六百萬元並登報道歉。最高法院認為報導未合理查
證,昨判壹傳媒應賠王六十萬元,並於《壹週刊》刊登道歉聲明定讞。
壹傳媒法務經理葉錫波昨說:「收到判決會研究理由,做為日後參考。」王文洋的律師李
永然表示,判決結果回復王的名譽,希望壹傳媒依判決賠償、道歉。
漏登本人澄清聲明
三年前出版的第五八八期《壹週刊》,指王文洋處理大媽安葬事宜時,帶人「在父親墳上
踩來踩去」、「恣意踐踏」等語,遭王控告。一審認為《壹週刊》已合理查證,判王敗訴

但二審認為,證人描述王文洋當時僅與律師在牆邊觀看,並未踏墳,《壹週刊》未確實查
證,又漏登王文洋聲明中對此的澄清,改判壹傳媒應賠償與道歉,最高法院昨維持二審判
決定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127/36353027/
5.備註:
作者: kawazakiz2 (輪蛇)   2015-01-27 17:32:00
那他們掃墓都不上去拔草、撒冥紙和蛋殼嗎
作者: yoshro   2015-01-27 17:33:00
不用掛紙嗎.....
作者: drigo   2015-01-27 17:34:00
名律師耶...付得律師費可能比判賠的還多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01-27 17:34:00
人爭一口氣 佛爭一炷香
作者: omoideomoi (dilemma)   2015-01-27 17:34:00
王家掃墓應該是去看兩眼就好了 一切有專人代勞的感覺
作者: YSJ543 (勝利組的人生)   2015-01-27 17:35:00
這種有錢人的墓都是專人伺後養草的吧
作者: kawazakiz2 (輪蛇)   2015-01-27 17:37:00
除草有專人是無妨,反正他家有錢可是撒冥紙和蛋殼不就要上去踩我的意思是踩墳有那麼嚴重嗎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15-01-27 17:40:00
媒體少見多怪 王家小心眼禁不起別人講 結果就變這樣了這種小事換個思考方向就沒差了
作者: ferminyu (素小天)   2015-01-27 17:51:00
........
作者: hiball (魔鬼肥肉人)   2015-01-27 18:49:00
= = 男丁本就可上祖墳...大概鄉下人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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