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5-01-27 19:33:02※ 引述《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之銘言:
: 內政部消防署指出,從民國93年至101年間,已補助地方26億8,000餘萬元充實消防車輛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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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3=8個年頭 小娃兒都上小一了
這八年有多少消防員因裝備不萬全殉職?
http://ptfire0108.myweb.hinet.net/
26.8/8=3.35個E
基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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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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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rcuryben 2015-01-27 19:46:00
裝備打折 人員打折 制度讓消防人員包山包海的業務中央的主管跟地方的消防官又個唱個的調 如此難為消防私人公司發生過失會要你走人 公家發生過失調職記過火場發生過失 通常帶走一個或更多以上的生命 值得?火場是搶時間 死神不會因為這樣層層打折就少帶走人命消防本身就有不可或缺性 不是說其他行業不辛苦不危險問題在於 本身制度也好 裝備也好 人力也是 缺就該補不補就是直接性的影響居住安全 火災不會預告才發生沒錢?資源不夠分配有優先與否 警消這種缺了就是賭風險目前很明顯就是缺很大 缺失累積人禍會導致骨牌效應環環相扣 才搞得難以填補 陳情中央跟地方又互踢皮球但是火災一直是進行式什麼時候發生未知 不是無限上綱的要求只是要補足回歸正常 災禍止於未發之時 不合理?...這點真的太誇張 好歹也是公家機關吧-_-連這種費用都要消防員繳 我們台灣還真窮 窮到沒良心了